委员建议增加临床护士数量立法保障护士权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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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0日01:48 信息时报 | |||||||||
全国政协委员、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王智琼建议增加临床护士数量立法保障护士权益 时报北京3月9日电 (记者 蔡民 王道斌) 俗话说三分治疗,七分护理,可从1978年开始实施的护士编制制度,却一直被延用到了今天。按照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护士与总人口的比例近千分之五进行测算,目前我国有关护士一项的人数缺口就达数百万之多。在本次全国政协会议期间,农工民主党广东省副主委、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王智琼建议:应切实增加临
我国还缺护士数百万人 王智琼委员表示,根据卫生部公布,我国目前护士总人数已达到130.8万名,然而相对于13亿的总人口来说,这一数量还远远不够,我国护士仍然严重缺编。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护士与总人口的比例约为千分之五,而我国这一比例只有千分之一,以此计算,我国尚缺数百万名护士。现在沿用的护士编制还是1978年制定的,即护士与床位的比例是0.4∶1。据卫生部对全国400多家医院的调查,病房护士与床位比平均为0.33∶1,最低的为0.26∶1。在经济发达的广东省也同样存在着临床护士严重缺编的问题。 医院为省钱更愿请合同护士 此外,目前医院的护理费很低,医院24小时的一级护理每天平均为15元左右,同医院为护士发放的工资水平差距很大,因此很多医院都采用精简护士的方法来节省支出。这一方面导致护理人员更加紧缺,另一方面也影响了护校毕业学生的就业。一些医院为了减少人力成本,以每月六七百元的工资聘用合同护士,正式编制的护士队伍逐渐被临时聘用的护士所代替,形成了医院内一支同工不同酬的队伍,护士的基本的劳动权益没有得到保障,导致护士队伍的不稳定。由于病房护士少,病人需要的护理工作不到位,医院就让病人花钱聘护工,出现了“护工围着病人转”的情况,护工管理不规范,不仅扰乱了病房的工作秩序,也使病人的安全存在隐患。 建议制定护士法保障权益 王智琼建议,政府应逐步加大对医疗卫生的投入,医院应增加临床一线护士,使正式编制护士达到护士的配备标准。并合理调整临床护士队伍结构,提高护士队伍的整体素质。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对护理工作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目前护士队伍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只有25.6%,护理教育应从单一层次的中等护理教育逐步转向为中专、大专、本科及本科以上多层次的护理教育体系。做好护理人员的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护士队伍的整体素质。此外,保障护士的合法权益,提高护士的社会地位。如在医院的管理层中应该有护士的代表,在政协委员中增加护理界的委员,提高护士的社会地位。参照《医师法》和《教师法》的做法,建议制定《护士法》,依法维护护士的权益。 相关专题:2006年全国两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