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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银河接受付费采访应缴税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0日00:18 红网

  中国社科院研究员李银河向全国政协会议转交了一份同性婚姻法提案,成了全国“两会”期间的热点话题,当有记者提出采访时,李博士的助手告诉我,“采访15分钟内免费,一小时以上按每小时500元收费”。 当有媒体的记者采访结束后,李银河说:“一个小时多一点,就算一个小时吧。”然后记者给了500元,但没好意思要发票和收据,因为那样的话她尴尬,记者也尴尬。 (据3月9日《广州日报》)

  研究员接受媒体采访收费,还和卖青菜萝卜一样可以优惠打折,这是不是有伤李博士的斯文?笔者也无意探讨,因为采访收费毕竟是李银河和记者两个人事,只要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外人有意见也讲不出口。可笔者注意到这样一个细节,那就是采访结束后,记者给了500元,李银河收下了,记者没好意思要发票,李博士当然也没有给。

  既然是收费的,那也就可以说是一种经营,就要办理相关手续,而收费就要报税,就要有税务部门的发票,这是最简单的道理,这个问题李银河不会不清楚,可是,当接过记者的“采访费”时,记者是“尴尬”的没好意思要,怕李银河更“尴尬”,笔者就不明白了,既然事先已经声明,事后合理结帐有什么可“尴尬”的呢?李银河到底是“尴尬”还是压根就没有发票呢?

  既然事情能做得出,就不怕人家讲什么。况且这件事情和李银河多次提出的

同性恋婚姻提案相比,那就更不值得一说了,“尴尬”也不是李博士的性格。按照这次李银河提案的争议程度,她无疑是记者的追逐对象,采访收费的“生意”也一定很红火,据李博士自己说,这几天采访她的人很多,都是付费的,国外的一些媒体“出手阔绰”,采访一小时一般给50英镑。按照这个推算,就这“两会”期间,李银河的接受采访收入就是一笔不小的数字,而且还有外汇,如果李银河有发票而且是“合理收费”的话,那“收费开票”也应该已经形成了“惯例”,李博士更不值得“尴尬”了,而这次怎么就“忘”了呢?

  李银河是个很受人尊敬的人,她也并不缺钱,据她自己说收费就是为了给记者设置一道门槛,能推掉一些采访,可是现在既然收了,而且数字已经不菲,李博士当然也不会缺少那几个税钱,既然收了钱,就应该给发票,记者付了钱凭发票也好报帐,这样云遮雾罩的,连记者都不清楚,老百姓怎能明白?

稿源:红网 作者:朱绍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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