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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呼吁建立公务员投诉查处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0日02:44 现代金报

  五次投诉属实就应开除

  人大代表范谊呼吁建立公务员投诉查处制度

  金报北京3月9日专电 (特派记者 岳德亮) “对公务员,要有投诉查处制度。”全国人大代表、宁波大学外国语学院院长、致公党宁波市委会主委范谊今天在向记者介绍他递交十
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的一份《关于建立公务员投诉查处制度的建议》时说,建立这样的制度,把公务员的评价和任用权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和参与之下,一定可以建立起有利于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的社会环境和舆论导向。

  缘起

  一次新加坡之行的触动

  范谊说,说起这个建议,还要追溯到不久之前的一次新加坡之行。那次让他印象最深刻的就是新加坡学校的师生关系了。范谊说,在我们的学校里,老师处于强势的地位,而学生则处于弱势的地位,包括家长也是这样。但是在新加坡呢?那是倒过来了:教师弱势,学生和家长强势。被投诉后的处分,那是相当严格。“不是开玩笑啊,不要说我这样的一个教授了,即使校长,只要稍有不慎,就会被学生或者家长投诉,一次就可能丢掉饭碗。”当时就产生一个想法,这样的严格投诉处分制度可不可以引入公务员的制度管理呢?让人民发挥监督作用?

  思考

  清除“庸官”要好制度

  在一些经济社会管理领域,利益大的地方不同的机关抢着管,常常出现过度管理的现象;在利益少的地方,各部门遇到问题、困难推来推去,绕着走,对老百姓的疾苦麻木不仁,听之任之。范谊直言不讳地说,这些都严重损害了党的执政能力和政府工作效能。

  而现在,我们提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高政府工作效能,关键一条就是要尽快建立、健全公务员的轮岗、退出机制。只有打破公务员的铁饭碗,才能有效提高政府机关工作效能,从而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因此,希望在实施“十一五”规划中,能够结合新形势的需要,制订一些具体有效的措施,把不能履行法定责任的公务员及时清理出公务员队伍。

  建议

  五次投诉属实就开除

  范谊分析说,现行的公务员考核制度总体上还是一种公务员内部考核,没有充分社会监督和参与机制。没有服务对象的参与,公务员内部评比,大家利益相关,你好我好大家好,不能有效地发挥公务员考评应有的作用。因此,建议创新公务员考评机制,比如,在公务员队伍管理中,可以引入公民或法人投诉惩罚制度。

  为了增加可操作性,范谊代表还给记者列出了详细的递加处分目录:第一次投诉查明属实给予纪律或行政处分;第二次投诉查明属实给予工资降级处分;第三次投诉查明属实给予行政降级、降薪处分;第四次投诉查明属实给予行政降级、降薪并转岗处分;第五次投诉查明属实给予开除公职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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