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2006年全国两会专题 > 正文

地方政府为何敢于欠债不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1日03:17 信息时报

  殷国安 公务员

  在我国662个城市、两万多个建制镇中,约有1/5的城镇建设存在诸如“现代国际大都市”“百里长廊”等政绩工程,主要资金来源是政府负债。为此,全国政协常委、九三学社中央副主席冯培恩建议开展地方政府债务登记调查,建立政府偿债制度。

  目前,全国乡镇政府欠债平均在600万元以上,县级政府平均欠债为2亿元左右,地级政府平均欠债大约在3亿元以上,全国地县乡三级政府债务累积大约2.5万亿元之巨。这种巨大的债务危机比金融风险更可怕,可能造成财政和整个政府破产。一方面给本地以后的经济发展形成巨额的还款负担,造成农民、个体户和各类企业负担太重,抑制后期经济的成长;另一方面,政府因迫于还款的压力,将会纵容其各部门乱收费、乱罚款,以税外收入来寻求还款经费;同时拖欠民工的工资、拖欠银行的贷款、拖欠建设单位的款项,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因此,对政府债务进行清理登记,建立政府偿还债制度是一件很重要的事。

  但是应当看到,建立偿债制度只是属于“处理后事”,而治本之法则应在清理偿还已经形成的债务同时,从源头上刹住债务的不合理增加。如果不这样,就可能边还旧债,又增新债,甚至新债大于旧债,那么,原有的债务包袱只能是越背越重。

  地方政府的举债行为,首先来自于他们的政绩冲动。可以说,基层政府所欠债务,有一部分是为了保工资和维持行政及事业运转。但一个不争的事实是,大部分的举债是为了搞工程。某地一个国家级贫困县举办“姓氏文化节”,启动多项重点工程,单是改造太昊陵,就投入资金约为1.5亿元,建设姓氏文化节的主广场花费约3000万元。当年全县财政收入仅为1.21亿元,财政支出却高达3亿多元。为此,他们居然提出了“一年建设,十年还债”的荒唐口号。

  基层政府敢于借债,又因为这种预支政绩的做法风险极小。一般来说,许多干部只考虑借债,不考虑还债,借债的和还债的不是一个人。因为那个预支十年政绩的官员肯定不会在一个地方干十年,也许才二年,他就因政绩突出而提拔走了。而后任也要考虑自己的政绩,很不愿意拿自己的钱为前任还债,他不造成新的债务就算是个好干部了。

  政府大规模举债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监督缺位。官员可以自由地决定举债而不受约束和阻止。当一个市、县、镇的书记或政府负责人决定举债时,借债活动就会畅通无阻地展开。借债就会成为工作的中心,有本领“引进资金”的能人会得到巨大的奖励。从理论上说,唯一可以阻止地方超能力举债的是地方人大。但事实上,地方人大在地方党委领导下工作,人大主任基本由党委书记担任,完全可能通过议案。

  因此,遏制地方政府举债搞形象工程,要通过教育,通过改革干部政绩的考核办法,遏制干部的政绩冲动,挖掉形象工程的土壤。同时要加大举债者的责任风险,实行谁举债谁还债。更重要的是剥夺官员的自由举债权,使他们想举债而不可能。这就要从制度上规范政府举债,例如可以由省、市政府出台规章,对政府借债适用范围、规模、方式、行为、使用、监督等等,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下来,并且对借债的动议、审议、通过、监督等,出台法定的程序,对地方特别重大的借债行为应当进行社会听证,使政府的借债走上法制化的轨道。

  相关专题:2006年全国两会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