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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委员提议应适时制定反就业与职业歧视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3日02:12 竞报

  代表、委员热议9000万就业目标

  《反就业与职业歧视法》应适时制定

  本报记者崔鲸涛 顾静报道 “十一五”规划纲要草案提出:“城镇新增就业和转移农业劳动力各450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这个数字引起了代表委员们的关注,
他们纷纷针对大学生就业、下岗职工再就业、技能型人才缺乏、区域经济引起的人才“空吸”现象发表看法。

  -代表意见

  首钢总公司董事长朱继民

  以更优惠政策

  鼓励大学生去西部

  一是给招收应届毕业生的企业以适当补贴用于技能的再培训,二是在西部缺人、中部缺人、农村缺人的情况下,以更优惠的政策鼓励大学生去。

  朱继民说,如果没有最基础的智力支撑,我想不出东北振兴、西部开发、

中部崛起能依靠其他的战略支点。保证落后地区人才不流失,必须从体系上解决问题。没有治本的方法,其他手段都只会流于形式。

  华中师范大学教授周洪宇

  《反就业与职业歧视法》

  应适时制定

  适时制定《反就业与职业歧视法》是落实宪法保障人权和公民平等的劳动权的必然要求,是我国人权平等,事业进步的一项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是我国社会全面进步的一个客观标尺,也是适应当代国际潮流的重要举措。

  周洪宇表示,我国现实生活中的歧视现象非常严重,尤其集中反映到就业与职业方面。就业乃民生之本,当前就业和再就业形势严峻,种种就业歧视现象,势必破坏就业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激化社会矛盾。

  我国对就业与职业歧视立法存在空白。尽管《劳动法》对就业与职业平等作出了原则性规定,但因无适当的配套细则,客观上难以执行。

  沈阳残疾人联合会副理事长孙淑君

  不能让下岗职工

  遭遇“再下岗”

  我们不能让再就业者遭遇再下岗,这是真正从下岗人员切身利益考虑。我们这次人大会议上的精神就是务实,所以在制定就业制度时,我们也要充分考虑到这一点,不能说只要完成就业率就可以,而不考虑就业后的事情。

  孙淑君说,如果我们能解决下岗职工的就业问题,那么就业压力就会减少很多。因为我们是老工业基地,转制后,出现大量失业人员,所以解决这部分人的再就业问题就成了辽宁就业工作的重点。不过有些人认为自己以前是国有大企业的工人,现在去做家政了,心理就不平衡。这个观念的转变需要全社会的努力。

  -委员看法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原部长郑斯林

  市场经济避免人才“空吸”

  目前大学生就业难有一个原因在于毕业生自身。曾经有大学生就跟我讲,说我们那么多人找不到工作,没有岗位可选,就是你的工作不到位。我就说,政府也在尽量做各方面的工作,但你们自身呢,是否也存在要求过高的毛病?

  郑斯林委员指出,京津冀经济圈会吸引许多人才前往,不仅会影响到周边地区人才市场的发展,甚至北京、上海、广州的人才都会向这里集中。但是郑斯林委员指出不用为此担心,他说,一个区域的发展当然会吸引人才,但是现在人才市场也是按照市场经济发展规律运行,这个地区的人满了,人才就会自然而然地转移向其他区域。

  河北省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田向利

  应补充技能型人才

  一说到人才,大家马上想到的是高层次人才,如大学生等,比较忽视包括技工在内的低端专业人才的培养,而这一部分人才是当前经济发展缺乏的人才。

  田向利委员呼吁社会各行各业行动起来,扭转对精英教育的片面理解,支持鼓励更多的青年积极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她还建议,要高度重视对农村富余劳动力资源的开发,引导和帮助青年农民掌握更多的技能,积极向第二、第三产业和城镇转移,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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