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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记者说两会:立法议案勿轻提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3日06:37 中国青年报

  崔丽

  “制定农民工权益保障法”、“制定证人保护法”、“制定消除贫困法”……在两会采访中,笔者感受到代表们提交议案的热情仍然很高,有时递到记者手中的议案厚厚一撂,光目录就好几页。

  但翻开有些议案,不免感到有些牵强。有的认为什么重要,就戴个帽子,写上该立一个法来加以保护,似乎不如此,不足以引起重视。

  其实,在这些形形色色的议案中,有很多提及的问题已经在相关法律中已有规定了。去年两会上,有代表对“三农”问题特别关注和重视,提出“制定农民工权益保障法”,而行政学专家指出,对农民工权益的保护,在我国劳动法等法律中,都有相关规定。

  而如对证人的保护,也可以在修改刑事诉讼法中一并加以规定解决,并不需要单独立一项法案。

  所谓议案,有严格的法律规定,是指由法定机关和

人大代表,依照法定程序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或者人大常委会会议进行审议并作出决定的议事原案。议案的内容必须是属于法律规定的本级人大或者人大常委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

  作为律师的杨伟程代表说,每项立法都是需要很大成本的,包括社会成本和人力成本。许多问题的解决不是靠提一两项法案就能解决的,当前的很多社会问题和矛盾,并不在于无法可依,而是有法不依、有法难依。

  人民代表大会承担着立法与监督职能。但不可否认,代表来自各行各业、方方面面,对法律制定的程序和环节不像法律界人士那么熟稔。代表们多进行些法律充电,可以减少提交议案的误区和盲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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