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62人无罪释放值得执法机关警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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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3日04:15 信息时报 | |||||||||
2162无罪者究竟是法院的悲哀还是成绩? 椿桦 如果一个人因为无罪释放,他的第一感觉可能是高兴,而不是愤怒。我可以想象,最高人民法院在报告“人民法院切实加强人权保障,去年依法宣告2162人无罪”(新华社3月11
被释放者高兴,是因为他庆幸自己可免受刑罚之苦,尽管他是无辜的。可是人民法院值得高兴吗?有没有把这个当成一项政绩呢?如果对湖北佘祥林故意杀人案、海南黄亚权等抢劫案、河北李久明故意杀人案等社会关注的冤错案件进行反思,会否产生一种惭愧的心情?我想,被宣告无罪的2162人中,佘祥林或许也算得上一个吧,他的“幸运”究竟是法院的悲哀还是成绩? 我不知道这2162人有多少人曾经服过刑,但我认为,这个数字值得执法机关警醒:此类数字越高,越应当进行检讨,被释放者越高兴,执法机关越应当感到悲哀和惭愧! 相关专题:2006年全国两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