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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娥国代表:建立地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4日01:16 大江网-江西日报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必不可少的条件。为了更好地保护生态公益林,提高森林的整体生态功能,必须尽快建立地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的有关精神,凡纳入公益林管理的森林资源,政府将以多种方式对投资者给予合理补偿;公益林建设投资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按照事权划分,分别由中央政府和各级地方政府承担。为此,建议各级政府要进
一步加大资金的投入,将森林生态补偿基金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与此同时,国家应增加生态公益林的补偿标准,按照已列入国家生态公益林的规模进行补偿,并将补偿标准由现在的5元/亩,提高到10至15元/亩。目前,至少要按照10元/亩的标准进行补偿,这样才能维持国家重点生态公益林的基本管护。另外,对森林直接受益单位,如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水电企业、旅游度假区等征收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用于森林生态补偿,以促进林业的可持续发展。(本报特派记者李文亭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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