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吃回扣定罪后的法律诉求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4日11:17 郑州晚报 | |||||||||
卫生部部长高强在与80多位来自全国医疗卫生界的政协委员探讨医疗问题时,首次表态:“医生开药方拿回扣也是受贿!”郑州晚报记者 廖谦/图 核心提示:日前,河北省保定市顺平县法院对该县医院医生集体收受药品回扣案作出一审判决,包括内二科主任在内的6名骨干医生被判犯有受贿罪。此案一经媒体报道,就在全国引发强烈反响。此案的一个焦点是:法律界对医生收受回扣是否构成受贿罪始终没有定论。此次,法律对收受药品回扣的医生作出了有罪的判决,这是中国法律史上从没有过的先例,对惩治医生收受药品回扣具有积极的示范意义。3月7日,卫生部部长高强在与80多位来自全国医疗卫生界的政协委员探讨医疗问题时,对医生收受回扣的行为,首次表态:“医生开药 顺平方面“三缄其口” “这下药费是不是就便宜了?”3月3日9时,初春的暖阳照在河北省顺平县医院门诊楼逼仄的走廊里,一位正在骨科门口候诊的40多岁的男子这样问记者。 他告诉记者,顺平县医院医生回扣案发后,依然有很多患者来看病。在这个国家级贫困县,只有两所大医院,而县医院的条件最好,所以尽管大伙都知道这儿的医生吃回扣被判了罪,可一旦需要还得来,这也是没有选择的事情。 在住院部大楼入口处张贴着“顺平县医院公开承诺”:欢迎检举收受红包和回扣的行为,一经查实,奖励举报者100元。落款日期为2月17日。住院部门楼上方,一条印有“拒绝药品回扣,规范医疗服务,提高医疗质量”字样的条幅在风中簌簌作响。 记者试图联系该院梁长宪院长,但院长办公室房门紧闭。记者向一位医生打听涉案医生马某,这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医生直为马某喊屈。这位医生认为,开处方吃回扣是个普遍现象,况且马某他们平均每个医生的涉案金额很小,与大城市的任何一个医院相比,简直是小巫见大巫。 顺平县检察院办公室主任刘文禄得知记者的来意后说,该院已经接到通知,不准再宣传报道此事。主管此案宣传报道的顺平县委宣传部刘副部长表示,此案已经得到了中央有关领导的高度重视,关于此案的更多情况,他无可奉告。 在顺平,一位出租车司机告诉记者,涉案医生非常胆大,每个月都有一辆小轿车带着现金直接开到医院里,医生们就像领饭票一样挨个上车领钱。“你说在咱们这个穷地方,发生这样的事,让大家很心寒,好在他们受到了处理,以后就会好些了吧?”这位50多岁的出租车司机对记者说。 涉案医生不服判决欲上诉 2月28日,保定市召开百万人收听收看的“优化环境狠抓落实加快发展”广播电视大会。会上,保定市纪检委、政法委、监察局联合通报了对顺平县医院71名医生集体收受回扣案件的处理情况:顺平县医院院长梁长宪被免职;该院内二科副主任王栋等34人受到党政纪处分;马某等6名有关人员被吊销执业医师资格或停止职业活动。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40天的打击收受医药回扣、“红包”等不正之风的专项治理活动。 另有消息称,据负责该案的顺平县检察院副检察长介绍,此案中有些医生认为自己不是公职人员,收受回扣不是犯罪,因此要提起上诉,以洗清“受贿罪”的罪名。 尽管对收回扣的医生深恶痛绝,但人们对涉案医生要上诉的举动并不感到惊讶。河北省一家著名医院负责人甚至认为,在吃回扣方面,没有几家医院敢说自己是清白的。正因为吃回扣在医疗行业有普遍性,许多医务工作者认为,这一行为承受的应该是道德谴责和经济惩罚,而不应该是法律惩罚。 但是,民众却对这个被赋予“具有开创性意义”的案件给予了极大的关注和拥护。郑州一位杂志社编辑认为,医生接受回扣是整个贿赂营销过程中至关重要的一环,是贿赂营销获得成功的基石。一方面来讲虽然暴露了医务人员待遇低下,但对于将仁爱救人、赤诚济世作为事业准则的医疗工作者来说,利用医疗技术来牟取私利历来被医学伦理所唾弃。所以从这个层面上说,他们也应该被追究法律责任。 被判有罪开先河 2006年1月17日,保定市顺平县法院对该县医院医生集体收受药品回扣案作出一审判决,包括内二科主任在内的6名骨干医生被判犯有受贿罪。 此案经媒体披露后,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强烈关注。此案的一个焦点是:对于医生收受回扣的行为是否构成受贿罪,法律界始终没有定论。一个例证是,2004年,浙江瑞安市人民医院56名医生收取了医药代表共计110多万元的回扣被检察院查处。案发后,这家医院几名受贿几万元的行政干部被依法判刑,但是受贿数十万元的医生却因“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只受到了行政处罚。 但此次顺平县法院认为,顺平县医院是国家公益性事业单位,其医生属于国有事业单位从事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销售人员到医院推销药品,不等于将药直接卖给了患者,能否将药品卖出去,取决于医生是否给患者使用该种药品。医生开处方的行为,表面上是一项技术性服务,但实质上是对药品的管理工作,是国家公权力的表现。故此,判处6名医生犯有受贿罪,免予刑事处罚,追缴违法所得。另外60多名开处方收回扣的医生,有的因数额较小,或主动说明问题、主动退还违法所得,未纳入刑事诉讼程序。 一位法律界人士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虽然对6名医生没有判实刑,但是,这仍是一个极具意义的判决。因为6名医生中,4名是普通医生,两名科室主任、副主任也是不脱离业务的医生,法律终于对收受药品回扣的医生做出了有罪的判决,这是中国法律历史上从没有过的先例。这就意味着,以后,不仅是医院的管理者和药房负责人,即便是普通医生,如果吃药品回扣,也将受到法律的应有制裁。 类似案件遭遇法律难题 此案在全国引起了巨大的反响,就连顺平县检察院也始料未及。事实上,顺平医生集体收受药品回扣案本身并不复杂,但由此引发的医药回扣久刹不止的困局却值得人们关注:现实中,还有大量类似案件遭遇着“界定难”和“治理难” 。 由于药品回扣始终是暗箱操作,因而难以掌握证据是治理的难点之一。此次顺平案的侦破,就是顺平县检察院办案人员经过3个月的监控录像偷拍交易过程,才使得涉案人员在铁的证据面前认罪。 南开大学国际经济法研究所所长程宝库教授一直致力于商业贿赂犯罪的研究,他表示,我国治理商业贿赂的困难不是表现在一个方面,而是多方面的问题交织在一起,当前集中表现为法律规定不完善和执法体制不顺,其中执法体制不顺最为突出。在我国,有权查处商业贿赂行为的机关包括公安机关、检察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以及行业行政管理部门等。由于体制没有理顺,各机关和部门间为了避免“撞车”而缩手缩脚,就会产生管辖权的脱节,“多头监管、头头难管”。 此外,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因为缺乏对商业活动的日常监督手段,主要依靠知情人的举报方才立案侦查,通常对市场上发生的商业贿赂行为多不知情,所以对行贿人的刑事责任追究比较困难。 顺平案的警示效应 顺平医生集体收受药品回扣案被披露后,在业界引起了强烈反响。 2月21日,中共河南省纪委驻卫生厅纪律检查组下发文件,在全省卫生系统内对医务人员进行警示教育,以实际行动拒绝回扣提成。而河南省南阳市卫生局为遏制回扣风,在全市卫生系统全面展开了“药品双十制”,首次让经常开“大处方”的近200名医生上了“黑名单”(《郑州晚报》曾报道)。 针对此案暴露出来的医药购销回扣等一系列商业贿赂问题,2006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下发《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2月底,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和国家工商总局先后召开会议,部署对商业贿赂和医药购销、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的整治工作。国家药监局将设五道关刹回扣风,全国工商系统也将医药购销和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和行业列为此次治理工作的重中之重。 3月7日,卫生部部长高强在与80多位来自全国医疗卫生界的政协委员,探讨医疗系统存在的问题时说,医药购销体系的现状混乱,各地没有执行国家订立的药品集中招标规则,导致虽然是集中招标,其中却存在一条环节众多、层层加价的利益链条。这条利益链条在医院的集中体现就是:医生开“大处方”,医药代表根据卖出的药品给医生送礼,送回扣。高强表示,要结合打击商业贿赂,来改变医疗购销体系的混乱现状,切断这条利益链,切实把药价降下来。据悉,卫生部正在针对中央《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的文件精神,制定相关的实施方案,目前已进入讨论阶段,不日即将下发。 由此,舆论普遍认为,2006年“反商业贿赂”的风暴已经来临,今年将是医药回扣大限之年,发生在医疗机构的药品、器械采购中的商业贿赂行为,如收取药品回扣、赞助费、新药推荐费等,数额较大的,都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专题:郑州晚报《独家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