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消委会“牛”在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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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6日10:50 南方新闻网 | |||||||||
□本报记者郭力 “我们每年都要接到26500宗左右的投诉,80%以上的投诉能在这里得到解决。”说话者陈永佳,香港消费者 委员会投诉与咨询部主任。 1974年,香港物价飞涨,为了“遏止商人牟取暴利”,消委会应势而建。经过32年
在香港,市民在消费中遇到问题,有多个途径可以咨询投诉。消委会之外,也可以通过相关商会——比如旅游者可反 映给香港旅游业协会。而政府的职能部门,诸如电信管理局,亦接受市民质询。 “但是绝大多数市民在碰到消费权益受损的问题时,都选择了向消委会求助。”陈永佳说,“我们是消费者权益保护 的法定机构,30多年来,我们的工作在市民中建立了很好的口碑。” 对于电话投诉,香港消委会在10分钟之内即予以解答;而对来函投诉的承诺是,2个工作日发出受理通知书,7个 工作日内做出初步回复,27个工作日内通知投诉人结果或进度。 “我们不是仲裁者,消委会扮演的是沟通、调解的角色。”陈永佳解释说,“一部分涉及违法犯罪的投诉,我们会转 交政府和司法机关处理,比如说买到了假货,我们就第一时间知会海关。但是超过98%的投诉,我们会直接代表消费者和商 家交涉,也会将商家的解释传达给消费者。如果消费者或者商家对我们的调解结果不满意,他们会入禀法院,法庭是最终裁决 者。”有业内人士分析,正因为香港法院的公正和高效,消委会也有了坚强的后盾。 消委会的运作资金95%来自政府拨款,其出版的《选择》月刊的发行也给他们带来了一定的收入。为了保持独立性 ,消委会的活动和《选择》月刊不接受任何商业赞助和广告。《选择》的另一项重要的功能,就是曝光不守规范/屡遭投诉的 商家。这是他们的重要武器。 香港消委会和内地消费者协会保持了紧密的合作关系。他们和福建、上海、北京和澳门的消费者协会签订了“投诉个 案互换协议”,那里的居民在香港消费遇到问题,都可以在当地投诉,香港居民在那些地方碰到麻烦同样可以向当地消协投诉 。 这位投诉部主任最羡慕的,就是内地已经制定了“消法”。“这是一部很好的法律,香港就没有这样系统的保护消费 者权益的法规。”陈永佳说,“有了它,内地消协的力量就比我们大得多。” 来源:南方周末 相关专题:南方周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