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今年招生政策措施有六方面调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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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6日17:47 内蒙古晨报 | |||||||||
内蒙古晨报报道(记者 一朴)昨日,从2006年全区普通高校招生工作会议上传来消息:今年我区普通高校招生政策及措施有六个方面调整。 实施网上报名和网上分段多次公开征集志愿。提高考生志愿满足率、降低高分考生落榜率和新生报到流失率。
调整享受政策性照顾的项目和分值。根据教育部及国家有关部委有关文件要求,经自治区招委会研究决定,对一些应届毕业生在特殊比赛中获奖者提供加分优惠政策;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报考高等学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 继续深化阳光招生,使公开、公示查询的项目在2005年的基础上继续有所增加,并逐步规范化、制度化。 调整艺术类招生有关规定。从今年起,禁止中等艺术学校推荐免试生,报考艺术类专业考生的统考数学成绩,全部计入其文化课考试成绩总分。 我区将从今年起实施关于汉语授课、加授蒙古语文的考生,蒙古语、朝鲜语授课的考生,蒙古语文乙、汉语文和外语考试成绩折算比例的阶段性过渡,即蒙古语、汉语文和外语考试成绩按7:3的比例折算为乙科成绩计入总分,此类考生若只考了汉语文未考外语,则汉语文成绩按70%计入总分,若只考外语,未考汉语,则外语成绩按30%计入总分,其它各科考试成绩均按100%进入总分。报考汉语授课专业要求加试蒙古语乙的考生必须考蒙古语乙和外语。蒙古语文乙和外语考试成绩也按7:3的比例折算为乙科成绩进入总分。 对高考移民范围的考生做出进一步界定,截至2006年4月1日前,父母户口不在我区,本人户口迁入我区未满一年及本人户口迁入我区已满一年,但在我区实际居住和接受高中教育未满一年经查实为高考移民者不得报名。 相关专题:内蒙古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