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3名官员充当保护黑伞报信受贿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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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7日09:44 重庆晨报 | |||||||||
很快现形的3名官员日前因受贿被判刑;市检察院今年将重点打击充当保护黑伞的腐败官员 本报讯(记者肖玉 实习生谭松)生产地条钢的黑厂被查处多次,生产规模却在不断扩大。检察官通宵蹲点,掌握不法商贩涉嫌犯罪证据后,启动检察监督职能,顺藤摸瓜挖出了保护地条钢生产的腐败官员。昨天,市检察院向本报独家披露这起腐败窝案并表示,今年将
越检查地条钢厂越大 2003年7月,包某、吴某、梁某、龚某4人,接手我市某县一矿山机械厂。4人按股份制投资,将厂房设备技改后,在未取得营业执照和生产许可证情况下,于10月开始试机生产“地条钢”。 当地工商、质监部门发现后,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活动。然而,执法人员前脚走,该厂后脚就接着生产,且生产规模越来越大。 2004年初,检察院接到举报后,秘密调查发现,该厂白天关门闭户,晚上灯火通明生产。每当后半夜,就有货车来连夜将成品运走。 更反常的是,每次执法部门前往“突袭”,工厂都能准确地获得情报,马上停产关门,因此执法人员连续多次扑空。 3名官员受贿被判刑 检察官判断:肯定有当地官员通风报信,充当保护伞。根据暗中收集到的证据,检察院请示上级后,决定顺藤摸瓜侦查职务犯罪;同时行使立案监督权,督促当地公安机关立刑案调查。 去年,充当保护伞的3名当地官员现出形迹:一名县里领导,一名县经贸委官员,一名县质监局官员。3人收受包某等人的好处费后,除了通风报信,还多次给执法部门打招呼,要求不处罚地条钢,或从轻“罚点款就算了”。 日前,股东包某等3人因犯非法经营罪,已被分别被判刑8年,并罚金7万元;股东吴某因有自首情节被判刑5年,处罚金5万元。3名官员也因犯受贿罪被分别判刑。 相关专题:法治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