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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我国近年查处教育乱收费约17亿(实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1日12:19 中国网
教育部:我国近年查处教育乱收费约17亿(实录)

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王旭明主持此次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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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我国近年查处教育乱收费约17亿(实录)

教育部监察局局长刘金平首先发言。


教育部:我国近年查处教育乱收费约17亿(实录)

中纪委驻教育部纪检组组长田淑兰发言。


  2006年3月21日上午10时,教育部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教育收费和治理教育乱收费的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以下为发布会实录。

  [王旭明]: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各位出席教育部今年的第5次新闻发布会。

  教育收费和治理教育乱收费,这是一个牵动亿万人心和家庭的话题,也是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并下大力气要切实解决的问题。作为全国主管教育的最高行政部门——教育部过去取得了哪些成效,在2006年治理教育乱收费方面还将有哪些新的举措,让我们共同走进今天以教育收费和治理教育乱收费为话题的新闻发布会。

  今天我们非常高兴请到了中纪委驻教育部纪检组组长田淑兰同志,同时还请到了教育部监察局局长刘金平同志、教育部财务司副司长田祖荫同志、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助理巡视员郑增仪分别介绍有关情况。首先请教育部监察局局长刘金平同志介绍有关情况。

  [刘金平]:

  新闻界各位朋友,上午好。教育乱收费一直是社会比较关注的情况,今天有机会向大家介绍两方面的情况,一个情况是2003年以来治理教育乱收费的情况,再一个情况就是介绍一下今年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重点任务。

  关于2003年以来治理教育乱收费的情况,我想归纳为四个特点,八个成效,四个问题。

  第一个特点是领导高度重视。我们在工作当中深深感受到,中央领导同志对于这项工作的高度重视,经常作出批示,要求坚决治理教育乱收费,教育部党组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把它列为每年工作的重中之重,把它作为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一项重要工作。国家有关部委和各省市的主要领导都非常重视这项工作,采取了很多措施,我们认为这是我们搞好这项的最重要的保证。

  第二个特点,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2003年经过国务院的批准,建立了由教育部、国务院新闻办牵头,监察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

审计署和新闻出版总署为成员单位的联席会议制度,从此形成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治理教育乱收费由这七个部门共同来承担。

  第三个特点,突出重点。因为治理教育乱收费已经搞了十多年,为什么这个问题长期不能完全解决?这说明它有复杂的原因。所以,我们每年都确定几个重点,不断取得阶段性的成效。比如说2005年的重点,其中有一项是高校的招生实行“阳光工程”,坚决制止与招生挂钩乱收费,这一点得到了社会的肯定。

  第四个特点,是标本兼治。我们在工作当中既注重治标同时也注重治本,抓教育、抓制度、抓监督,三管齐下,加大政府投入,规范收费的行为,坚决制止乱收费。这是主要的四个特点。

  关于这三年的成效,我简要归纳为八个方面。一个方面就是在全国公办学校的义务教育阶段,实行了“一费制”。这项工作是经过2004年、2005年两年的努力,在2005年的秋季开学前全部实行了“一费制”。

  “一费制”的好处,就是规范了收费的行为。比如说杂费、课本费和作业本费,以及生均工本费,各地都根据情况制定了标准,规范了行为,切实减轻了学生、家长的负担。

  第二个成效就是在公办高中执行了“三限”政策。这项工作对规范高中择校生起到了很好作用,限定分数、限定钱数、限定人数使这项工作做到公开透明。过去在这方面存在着不太规范、不太透明的现象,采取这个政策之后收到了比较好的效果,这个标准是由各个省自己来定的。

  第三个成效,就是高校收费标准基本保持稳定。我们每年教育部和有关部门都发文件,保持高校的收费稳定,不能再提高。同时禁止收取18项费用,所以到目前为止,高校的收费标准总体来讲是基本稳定的。

  第四个成效,是高校招生实行“阳光工程”,坚决制止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乱收费。这主要集中在2005年,针对2004年在招生当中发生的突出问题,教育部党组下了很大决心,采取了很多的措施,在2005年做这项工作,应该说目前与招生挂钩的乱收费现象在绝大多数学校基本上不存在。

  第五个成效,我们积极推进义务教育阶段的均衡发展。现在出现的很多乱收费问题就是由于教育发展的不均衡。所以,教育部2005年专门发了通知,促进均衡化的发展,特别是推进了安徽的铜陵等地关于推进均衡发展的一些做法。

  第六个成效,就是建立了规章制度。这里面包括收费的听证制度、公示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以及行风评议制度,一方面是国家层面上制定了很多制度,再一方面地方也制定了很多制度。

  第七个成效,就是强化监督检查。据不完全统计,三年来各地共派出检查组56000多个,检查各类学校87多万所,查处违规收费案件19000件,受到党政处分有5931人,其中撤销的校长是794人,同时也清退了违规收取的费用。我们还开展了创建“规范收费示范县”活动,据不完全统计,16个省目前有163个县被评为规范收费示范县。

  第八个成效,是加强舆论宣传。在这方面各地采取不同的形式,宣传收费的政策,报道正面典型,曝光违规的案件,让社会了解和参与治理教育乱收费,主动接受舆论和社会的监督,有的省市的领导,教育厅负责人、纠风办的负责人走进电视直播间给大家宣讲这方面的政策,也有的地方开通了热线回答群众的提问。

  这是八个方面的成效。同时,经过三年的努力,治理教育乱收费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必须清醒认识到产生乱收费的土壤和条件依然存在,引发教育乱收费的深层次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的解决,面临的任务依然严峻。

  我简单归纳四个方面突出的问题。

  第一个问题就是义务教育阶段择校问题突出。现在择校高烧不退。第二个问题是有偿补课比较普遍。第三个问题是教育资料过多过滥。第四个问题是服务型收费、代收费不够规范。

  另外还有一些突出问题。

  总的来看,我感觉到这三年应该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成绩不小,这就是说我们现在的发展是健康的,是稳固推进的,同时问题不少,也就是说,有一些深层次的问题亟待解决,它产生的原因有主观原因也有客观原因。任务艰巨就是在治本上下工夫,在建立长效机制上下工夫,使得这项工作长期做下去。这是向大家通报的第一个问题,关于三年来治理工作的情况。

  下面和大家通报一下第二个问题,就是关于2006年工作的主要任务,六项任务。

  一项任务就是确保国务院深化义务教育的保障机制。对此我们要求实行免杂费的地区,除向学生收取课本费、作业本费以及向寄宿学生收取住宿费,不得向学生收取各项费用。不准一边免费,一边收费,这是我们对免杂费地区的总体要求。

  对于没有实行这项改革的地区,要严格执行“一费制”办法。同时各级政府按照预算内的收费标准预算到位。

  第二项任务是坚决制止以改制为名的乱收费。今年停止审计新的改制学校,对以改制为名的乱收费进行全面清理。

  第三项任务就是严格执行公办高中招生“三限”生的“三限”政策。一定要把过高比例降下来,最高不能超过30%,以当年招生的计划总数计算,比例低于这个标准的不准再提高。

  第四项任务,深化高校“阳光招生”的改革,坚决制止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乱收费。

  第五项任务,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的管理。

  第六项任务,全面清理学生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规范学校的收费行为。

  2006年确定重点抓好这几项工作。为了重点抓好这几项工作,我们同时采取几项措施。

  第一项措施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第二项措施落实政府责任,加大对教育的投入。为什么讲这个呢?大家都知道,我们在2004年有一个突出问题,有些政府部门并没有尽到自己的责任,还有142个县的中学生均预算费是零,所以保运转依然非常突出。

  第三项措施是降低中小学教学教材价格。第四项措施规范教育规范。第五项措施加强财务管理。第六项措施加强督导检查工作,严肃查处教育乱收费案件。第七项进一步加强工作力度,创建规范收费示范县的活动。我通报的情况就是这些。

  [王旭明]:

  谢谢刘部长。大家一定有很多问题,说八大进展,我在身边一个进展都没有看到。可能记者脑中有这样那样的问题,一会儿我们给机会提问。下面我们请田淑兰同志讲话。

  [田淑兰]:

  同志们、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非常高兴有机会和大家在这里见面,并且回答问题。

  教育收费问题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也受到群众的广泛关注。治理教育乱收费这么多年也受到广大群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也使得这项工作越来越规范,借这个机会感谢我们媒体多年来对治理工作给予非常充分的报道,并且能够从不同的渠道,反映群众的要求和意见。

  借这个机会,我非常想就收费的一些基本问题和大家交换一些看法。

  因为,我觉得从各种信息得到的一些大家关心的问题,有一些政策界限还不够清晰的地方,我非常想就这个问题和大家再沟通。一个是关于制定教育收费政策的权限问题。教育收费的宏观政策和确定收费的项目,是由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提出意见,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制定和调整各级各类学校的杂费和学费的标准审批权限是在省级人民政府,由省级教育部门提出意见以后,会同省物价部门和财政部门共同审核,然后由三部门报省政府最后批准,由教育部门执行。这个过程大家可以听出来,教育收费的权限授权有限,有权制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批准权限是国家机关三部委报国务院批准以后。比如义务教育阶段,从2003年开始实行的“一费制”,“一费制”的实行从文件的起草到最后,就是按照这样权限的脉络来执行,包括高校的收费标准也是这样执行的。

  现在我们国家的收费政策,公办学校收费的基本政策对于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收学费,收取杂费,这是有法律依据的。中央又决定要逐步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农村的杂费,而且今年开始已经在西部地区实行了。也就是说,义务教育阶段在我国真正进入到农村可以首先实行免费义务教育阶段。作为高校,除了义务教育阶段之外的非义务教育阶段,是实行学生要收取学费,而且学费的标准是按照生均教育培养成本的一定比例来确定的,也就是通常我们所说的由政府和学生家长共同分担的这样一个政策。

  在制定学费的标准和学费的政策过程当中,有四点,愿意和大家一起研究一下。

  在制定政策的时候,一个是采取了集中决策的原则。全国的收费政策是由三部委提出,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的,而具体的标准是属地化管理。包括中央的高校、包括教育部管理的高校,也是属地化管理的。由省政府决定具体的标准。除了中央和省级政府之外,原则上基层的各个部门、各个单位都无权制定收费标准,包括收费的价格。

  第二个是群众可承受原则。办教育是要有成本的,这个成本是随着我们国家的发展和各种物价指数的变化而不断变化的。由谁来承担教育的成本?在我们国家,教育是崇高的公益事业,政府是教育的投入主体,尽管政策允许收取杂费和学费,但应该作为政府投入的补充。

  第三,各地的学费允许有差别。大家会在各地看到,不同的地方,不同的学校,甚至在一个学校中不同的专业,收费的标准允许有差别。

  第四,教育的收费必须实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收费标准必须公开透明,而且要坚决查处和制止乱收费。这是收费政策的四项最基本的要求。

  涉及到今天的主题,什么叫乱收费?有没有一个界限?简单地说,乱收费是指凡是没有法律和政策依据的教育收费,都属于乱收费。具体点儿讲是指一些地方和学校所出现的违反国家和省级人民政府的有关法律和政策的规定,擅自出台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的行为。同时也包括一些基层政府和有关部门,向学校或者通过学校向学生摊派和搭车收费,这些都属于乱收费。

  教育乱收费,这几年我们在实践当中也做了一些分析,大体上分这几种类型。当然,这几种类型不管什么原因都是错的,都是不应该出现的。一个是生存型的乱收费。这主要发生在贫困地区的农村中小学和城市的一些薄弱学生,一些违规收费,多属于这样的收费。

  二是所谓发展型的乱收费。这里面一种情况是学校发展到一定程度以后,受到经费等方面的制约,就采取了不正当的方法,收取了学生的费用,在没有正当批准权限的情况下收取了费用。其中也有个别学校在发展过程中,没有坚持科学发展观,追求超过实际可能的高标准。

  三是利益驱动型。也就是在教育的公益性和市场的功利性发生冲突的时候,有的领导教育思想不够端正,出现了特别是在市场经济不规范,法制不健全的条件下,这方面特别需要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有的地方也以结构工资为名,有些地方行政领导默许了一些学校不规范的收费行为,用以解决结构性工资的补贴部分。这种驱利性的收费做法是十分危险的,它把收费的结果和教师的福利待遇和他的切身利益联系起来。这种乱收费在个别地方甚至会导致腐败。

  四是转嫁型的乱收费。这主要体现在基层政府通过学校乱收费,。一些政府部门向学校乱摊派,学校没有经济来源就转嫁到学生身上。也有一些干脆是搭车收费,通过学校收取费用。国家审计署的分析,其中60%的违规收费是这种行为引发的,40%是学校自身违法的乱收费。

  因此,对于教育乱收费问题,我们觉得它是一个十分复杂,深层次原因也不是短期内所能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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