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一家族式犯罪团伙拐卖12名男孩 主犯获极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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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2日15:07 新华网 | |||||||||
新华网昆明3月22日电(记者屈明光)在短短一年时间里,贵州省水城县吴大平一家人先后在昆明拐骗了12名男孩,到河北、河南等地进行贩卖。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对这一影响极其恶劣的家庭拐卖儿童团伙进行宣判,8名人贩以拐卖儿童罪分别被判刑,其中主犯潘明权、吴大平被判处死刑,吴石群被判处无期徒刑。 这个家庭式的犯罪团伙,主要成员都是吴氏一家。经审理查明:2004年8月至2005年
2005年4月12日21时许,吴大平、吴勇洁欲将被拐骗的一名男孩带至河南省安阳市贩卖,途经云南省曲靖市火车站时被公安机关抓获。公安机关于2005年4月14日在昆明市官渡区双凤村出租房内,将邓爱华、吴勇兵抓获,及时解救了尚未转卖的被拐男孩。破案后,被拐卖的儿童均被公安机关及时解救。 昆明中院以拐卖儿童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潘明权、吴大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被告人吴石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被告人吴云周、吴维兵、邓爱华、吴勇兵、吴勇洁有期徒刑4年至12年,并处以相应的财产刑。(完) 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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