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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市工商局披露二月十个典型维权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2日17:13 内蒙古晨报

  内蒙古晨报报道(记者 刘欣荣 通讯员 范莉)昨日,呼市工商局向社会公布了2月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10个典型维权案件。

  云女士在呼市一家通讯公司购买一部价值4580元的摩托罗拉手机,使用过程中频繁出现故障,经工商人员调解,经营者退还消费者购机款并赔偿一倍的损失;张先生在呼市一超市参加购物摸奖中了一条价值600元的项链,享受优惠后花200元买下这条项链,后发现存
在质量问题,经调解,经营者退还了张先生200元;宋女士在一家干洗店干洗衣服后发现衣服表面有两道明显的红色痕迹,经调解,经营者重新为宋女士干洗了衣服并赔偿200元;郭先生到一家饭店就餐裤子被椅子上一颗外露的钉子划破,经调解,经营者为消费者减免一半用餐费并赔偿50元;张先生在一家眼镜店购买一副价值240元的隐形眼镜,戴了几天后发现眼镜的度数有误差,经调解,由经营者为消费者重新配了一副眼镜;贺女士在呼市一家超市购物结账后被保安拦住,怀疑贺女士有偷窃行为并对其搜身,经调解,超市主要负责人向贺女士赔礼道歉并赔偿1000元;吴先生与保姆公司签订雇佣保姆合同,支付服务费130元,但保姆只服务了半天便请假回家再无音信,经调解,保姆公司向消费者赔礼道歉并退还服务费130元;当事人购进货值7000元的小食品,将生产日期篡改,被执法人员查获,处以5000元罚款;一饭店工作人员表演刀削肉片时不慎将刀具飞出,砸伤消费者鼻梁,经调解,经营者赔偿消费者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合计3000元;郝先生到一汽车维修公司修车时按照要求向公司支付了200元订金,第二天上午消费者要求退还订金,经营者不同意。经调解,经营者向消费者赔礼道歉并退还订金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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