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某女从蓝带啤酒中喝出虫子索赔5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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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1日17:48 内蒙古晨报 | |||||||||
内蒙古晨报报道(记者 瑶兰)“我现在想起这罐啤酒就恶心,事情过去这么长时间了,厂家一直没有给我一个满意的说法。”3月15日,在包头市阿尔丁广场“3.15”活动现场,消费者王女士手里拿着一罐蓝带啤酒投诉。 据王女士说,1月24日她在科丽珑超市乌兰小区店买了一罐蓝带啤酒,回家后打开啤酒倒进杯里,她老公喝了几口酒后突然发现酒里有一只像臭虫一样的小虫子。看到这只小虫
第二天,王女士和其老公拿着那罐啤酒到超市讨说法,超市方答应给王女士10罐啤酒或一罐啤酒价钱的10倍赔偿,但王女士对超市的解决方法不认可。王女士在投诉时说:“这罐啤酒已经对我造成了精神伤害,因为我们家一直喝蓝带啤酒,可现在一想起蓝带啤酒我们就倒胃口。想用几罐啤酒把我们打发了,这种解决方式我们肯定不能接受,我们要求厂家赔偿精神损失费5000元。” 3月17日,记者分别与科丽珑超市和广东蓝带集团北京蓝宝酒业有限公司市场部的负责人取得了联系。 科丽珑超市乌兰店的负责人孙女士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啤酒是我们超市卖的,但毕竟不是超市生产的,我们只是经销蓝带啤酒。从信誉上考虑,超市愿意给消费者10罐啤酒,或者按酒的价钱10倍赔偿给她现金16元(超市一罐是1.6元)。但消费者不接受这种解决方法,我们也没办法。至于她提出的5000元赔偿问题,只能针对蓝带北京公司(由他们处理)。” 3月17日,记者通过电话与广东蓝带集团北京蓝宝酒业有限公司市场部取得了联系。该公司负责售后服务的谢先生在电话中说:“消费者已经和我们取得了联系,她提出要5000元精神赔偿,这不太可能,但我们正在商量这件事,我们也在积极地跟消费者沟通,会尽量满足消费者的要求。” 相关专题:内蒙古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