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个违反城乡规划法律处分的行政规定将出台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3日09:15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重庆3月23日消息(记者吴新伟) 重庆市将出台国内首个有关违反城乡规划法律法规行为处分的行政惩戒性规定。昨日,该市监察局、市规划局共同召开《关于违反城乡规划法律法规行为处分暂行规定》听证会,这也是当地制订反腐倡廉法规制度首次引入听证制。

  《规定》对违反城乡规划法律、法规、规章的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制定了惩戒措施,明确了各级人民政府、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城乡规划行政管理活动中,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根据情节情况分别给予警告、记大过、降级、撤职直至开除。在情节认定上,主要以违反城乡规划法律法规行为造成的社会影响和经济损失大小来区分。

  重庆市监察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出台《规定》将更好地规范城乡规划管理的行为,促进依法行政,并减少工作失误,提高工作效能,对预防和治理腐败、构建和谐社会起到良好的作用。而引入听证制,对于进一步发扬民主,充分尊重和体现利益相关各方的知情权、批评权和监督权,确保制定的法规制度行得通、做得到具有重要意义。

  各区县(自治县、市)、乡镇政府代表,各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代表,行使城乡规划管理职能事业单位代表和其他利益相关人代表相继陈述了意见。他们认为,该《规定》的制订十分有必要,并建议对政府部门的处分、情节的认定方面应有明确的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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