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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城第一烂尾楼”9年停建原委 今年有望复工(4)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31日13:36 国际在线

  “完璧归赵”

  法院裁定安石投资公司为中宇大厦买受人,价格为1.4亿元,并将金峰阁名下约3.56万平方米在建工程过户到安石名下。安石公司也是金峰阁1.2亿元欠款的债权人。

  之后,银企公司注销登记,中宇大厦也进入强行拍卖程序。

  2004年3月25日,安石投资公司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仲裁调解书。6月23日,北京市高院执行庭主持对金峰阁公司名下中宇大厦进行拍卖。

  相关资料显示,当时北京高院委托有关机构对中宇的评估价格为1.56亿元,在金峰阁公司2004年6月17日送交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办公室的“紧急情况”反映材料中,其出具的2001年经北京中威君平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中宇的评估价值为5.4亿元。

  最后,中都国际拍卖有限公司所定的起拍价为1.2亿元,北京圣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科公司)以1.4亿元成为买受人。

  安石投资公司作为该案申请执行人也参与了竞拍,但未成交。圣科公司竞拍成功后,并未全额支付竞买价款。

  2004年11月和2005年1月14日,北京高院分别以(2004)高执字第66号和(2004)高执字第66-1号民事裁定书两次裁定安石投资公司为中宇大厦买受人,价格为1.4亿元,并将金峰阁名下约3.56万平方米在建工程过户到安石名下。

  2005年1月11日,由北京安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北京恒基广业技贸有限责任公司注资1000万元成立北京安石房地产开发公司(简称安石房地产公司),准备再建中宇。

  对于上述的两份裁定,直到今年1月10日,安石房地产派人到现场施工时,金峰阁原董事长李国英和工商银行望京支行、中建五公司等才从安石处看到。

  但上述的两份裁定书和1月13日北京市高院提供给李国英等人的裁定书版本却不相同。肉眼可见,除内容相同外,排版格式和刻章位置均不相同,且其中一份在日期中只打印了年和月。

  “卖得太便宜了。”李国英认为,拍卖和裁定程序也有问题。

  北京市中高盛律师事务所主任胡凤斌介绍,两次流拍才能启动裁定程序,就中宇大厦而言,第一次买受人没有付款,应该启动第二次公开拍卖程序,而并非是直接裁定。

  “就算裁定前还应该咨询一下我们的意见。”现任金峰阁总经理的李国英还认为,作为业主的金峰阁和其他买家合作,有能力偿还债务,不应该裁定给安石公司,为此,李国英多次找到北京市高级法院。

  3月21日,北京高院门口传达室,执行庭副庭长陈海欧给李国英的答复是,他将把李国英反映的情况向单位汇报。

  对于上述的情况,北京市仲裁委员会和北京市高院婉拒了本报记者的采访。

  谁是最大赢家?

  安石公司以1.4亿元获得原金峰阁大厦的3万余平方米,而转让了不到其中一半即获得了1.2亿元的回报。

  2006年2月16日,北京城乡发布公告称,北京安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北京中宇大厦1.5万平方米写字楼的产权转让给北京城乡,单价为每平方米平均受让价8000元,共计1.2亿元。

  这意味着,中宇大厦再次历经转让后,有望重启部分工程的封顶和装修。

  2006年3月22日,大厦施工现场,重新接手中宇大厦建设的青岛建设集团和原施工单位发生冲突,出现本文开头一幕。

  在此背后,北京安石成为最大的赢家,其以1.4亿元获得原金峰阁大厦的3万余平方米,而转让了1.5万平方米即获得了1.2亿元的回报,而安石原先对金峰阁提请的债权刚好为为1.2亿元。

  对于北京城乡来讲,其期待的收益在于贱买和后期经营收益。

  这一点在北京城乡的公告中可以明显看出,其介绍,经专业评估,该1.5万平方米写字楼房地产评估净值为1.9亿余元,每平方米单价为1.27万元。

  另据2月21日《北京日报》报道,在工体北路黄金圈,与中宇大厦相邻的4号院地块平均楼面价每平方米11000元。

  对于经营收益,北京城乡委托北京安石经营该部分写字楼,双方已约定经营年收益率不低于10%,若当年收益率低于10%,北京安石房地产公司负责补齐不足部分;如收益率高于10%,则超出部分双方同比例分成。该项目整体经营的年度净收益中,优先保证北京城乡年度净收益不低于1200万元。

  但在北京市中高盛律师事务所主任胡凤斌看来,北京城乡此次股权转让存在巨大风险,因为存在诉讼纠纷,最后很有可能产权难以过户。

  3月22日,本报记者拨通北京城乡董秘赵磊的电话,他表示不能接受采访,建议记者看一下上述的公告。

  另一个消息是,据相关知情人介绍,原北京银企公司的刘位申已在安徽被警方调查,目前情况如何不得而知。

  但上述消息并未获得求证。2006年3月23日,本报记者致电刘位申的妻子,刘妻表示无法联系到刘位申本人。(记者 王全宝)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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