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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让大学生付出高昂成本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5日03:34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本报记者孙琳“今年初,广东某银行与我校22名毕业生签了聘用合同,但由于其中两名学生毁约,银行以不诚信为由,表示再也不到我校招人了。”

  在3月28日召开的四川省高校学习贯彻“八荣八耻”座谈会上,西南财大宣传部副部长杨海洋痛心地讲起这一事件。“对一些学生来

  说,3000元的违约金不算什么。但他们没想到,一个人的不诚信将给学校和其他同学带来多么

  坏的影响!”

  无独有偶。最近,内江师范学院的领导们也正为招聘教师一事烦心。学校将招聘100名专业教师的消息自去年在网上发布后,吸引了众多报名者。可是不久,就有几个研究生相继毁约。其中一对来自山东的研究生夫妇,签了聘用合同后一个星期,给校领导发来一则手机短信:“因父母不同意,不能来学校上班了。”寥寥数语就撕毁了合同,给学校工作带来很大被动。

  又到一年一度的大学生就业高峰期,走访川内几所高校后,记者发现,大学生毁约的现象时有发生。

  “找工作那么难,有一个差不多的,先签了保个底,找到好的再换。”在和大四学生交谈中,持这种观点的人非常普遍。

  “当初和单位签约时,合同上对单方面毁约有明确规定。我们按合同支付了违约金,不能算不讲诚信。”某校大四学生吴某辩解。

  “有的学生对合同太随意。”西南交大团委副书记高磊认为,要从根本上杜绝这一现象,光靠缴纳违约金是远远不够的,重要的让学生认识到这是一种不诚信的行为,促使他们择业时慎重考虑,作出对自己、对学校、对用人单位负责任的选择。

  省政协委员、内江师范学院教师汪海涛不久前提交了一份提案,呼吁建立大学生诚信档案。“档案应包括学生的德育评定、日常行为规范遵守、第二课堂实践等情况,并放入学生个人档案。”

  西南交大向大四学生发放《大学生素质拓展证书》。该证书记载着学生大学期间的思想政治、道德素养、文化艺术与身心发展状况,以及参加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学术科技与创新创业等方面的情况。证书需获得团支部、学院、学校三级认证方能生效。学生们说,证书在找工作时帮了他们大忙,用人单位很看重这份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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