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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用法律警告:别把河南人妖魔化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7日11:27 《法律与生活》杂志

  本刊记者/赵晓秋

  任诚宇意识到反地域歧视有很多路径可走,除政府、媒体的两种反歧视路径外,法律也是反歧视的方法之一。“法律有警戒意义,也有教化功能。”他说:“我们至少可以通过这个官司明确地告诉公众,地域歧视就是违法。”

  虽然已经过了立春时节,2月的郑州,天气依然寒冷,当任诚宇从郑州市高新区人民法院走出来的时候,心中并没有十足的快意——作为职业律师的他遗憾地完结了自己认为可能是“律师生涯中最有意义”的案件。

  任诚宇,现年34岁,河南省国基律师事务所律师,2005年4月15日他与同事李东照将悬挂横幅歧视河南人的深圳警方告上法庭,开启了用诉讼手段反地域歧视的先河。

  深圳派出所的“歧视性横幅”

  2005年3月份的一天,任诚宇像往常一样随意浏览着当天的报纸,突然报纸上一幅醒目的照片和文字吸引了他的目光,该报道称,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龙新派出所在辖区的怡丰路黄龙塘市场附近的大街上悬挂出了“坚决打击河南籍敲诈勒索团伙”和“凡举报河南籍团伙敲诈勒索犯罪、破获案件的,奖励500元”的横幅。因招致不少市民非议,这一明显带有地域歧视性的横幅悬挂了20多天后被摘下。

  对于这则新闻,任诚宇看过后并没有十分在意。但在随后的几天,任诚宇不断地从报纸和互联网上看到相关新闻,渐渐地,他开始“如坐针毡,直冒冷汗”,因为“问题大了”。

  任诚宇认为歧视在民间广泛存在,不足为奇,而这次歧视性横幅是执法机关把民间不正常的现象上升到制度层面。“ 不能忽视的是,歧视性横幅其实代表着一次社会或民间性的歧视向政府或公权力层面歧视的上升和演进。”

  这时任诚宇只是觉得作为一名河南人、一名律师,他应该写一些文章,对横幅的违宪性谈一下自己的看法。但随着思考深入,他开始觉得仅仅作文字的探讨,其价值和影响力不是很大,也不足以制止地域歧视的行为。所以任诚宇决定以法律的手段引起社会对地域歧视的关注。

  “既然对方上升到制度层面,我们也得用制度说话。”任诚宇和同在一个律师事务所工作的李东照决定以两个河南人的名义起诉深圳挂歧视性横幅的深圳警方。

  当然“引起关注”只是任诚宇和同伴提出诉讼的表象,他们有自己更深层次的用意。

  “我们想起以此诉讼引起立法部门的注意,催生中国的反歧视法。”任诚宇认为,尽管《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 3条确立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宪法基本原则,但具体对于歧视是否违法,应当如何处罚,法律却没有明确的规定,缺少一部专门的法律贯彻这条几乎人人皆知的宗旨。

  不知道何时何事,河南人已经遭遇10年之久的地域歧视,而河南人在意识到自己被“妖魔化”之日,就开始了政府和民间共同努力的“反妖魔化”行动。

  2001年,通过出版书籍、发表声明等,一些来自河南的名人、作家颇有声势地试图阻击“妖魔化河南人”的潮流。而河南在反歧视树立河南形象,至少在2000年开始就已经是河南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重点之一。

  2005年12月,河南人民广播电台进行了一轮名为“谁不说俺家乡好”的大型主题宣传活动,“集全台之力”,宣传河南山水、古都文明、河南文化等内容。这一宣传活动的目的是树立河南的形象,树立河南人的形象。

  但河南人也不得不承认,政府、民间和媒体的力量在重塑河南形象的努力上并没有取得“多大的作用”。

  通过分析,任诚宇意识到反地域歧视有很多路径要走,除政府、媒体的两种反歧视路径外,法律也是反歧视的方法之一。

  “法律有警戒意义,也有教化功能。”他说:“我们至少可以通过这个官司明确地告诉公众,地域歧视就是违法。” 作为一名法律人的任诚宇认为法律“也许是反地域歧视最好的方法”。

  用法律为反地域歧视立标

  将想法付诸行动的艰辛,任诚宇虽有考虑,但也有没想到的不易——几家法院都以“没有法律依据”为由不受理任诚宇的诉讼。

  一开始的碰壁并没有让任诚宇他们灰心:“法院的‘不受理’恰恰从另一个层面反映了我国法律在反歧视方面的苍白。”任认为法律的缺位让普通人甚至执法者觉得歧视是没有法律成本的,“这会进一步纵容社会对歧视现象集体无意识的情况 ”。

  任诚宇他们不甘心品味“事情还没有开始就要结束的无奈”,他们不断地找法院沟通,终于,郑州高新区人民法院愿意受理任诚宇和李东照的诉讼。

  2005年4月15日,任诚宇和李东照正式以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的行为侵害了二人的名誉权为由,向郑州市高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令被告依法就其侵权行为对二原告公开赔礼道歉,并就道歉内容在一家人民法院认可的国家级新闻媒体上公开予以发表。

  2005年5月1日,深圳公安局方面也就歧视性横幅事件召开发布会,不仅要求派出所拆下横幅,还要求悬挂横幅的民警就此事向社区的河南籍守法居民道歉。

  第一步棋走出去后,任诚宇并没有“松了口气”的轻松。随着这起被人冠以全国首例地域歧视案立案后,任诚宇想象之中和意料之外的压力向他袭卷而来。

  “很多人说这个官司是个公益官司,无论是胜诉还是败诉,你都是英雄,但作为一个法律人,你自己不应该这么想,还是要有结果。对这个诉讼行为来说,对反地域歧视来说,这个诉讼的结果很重要。”任诚宇说那些日子,他研究了很多超出自己擅长领域的东西,不断和其他法律人士沟通请教。当然除了案件本身的压力外,任诚宇也遭遇了自己未曾想到的其他困扰。

  “几乎每天都接到一两百个电话和短信,很多人都想了解案件、了解我。”任诚宇说对一个喜欢“低调”的人来说,社会过多的关注 “不是件幸福的事情”。

  “原本想用法律引起关注,但没想到反响会这么大,打开互联网点击自己的名字,那么多,觉得恐怖了。很多人试图了解你,包括你个人的私生活,只要你拒绝,就怀疑你是不是有不光彩的事情。”任诚宇坦承当时他很烦恼,有种“要崩溃” 的情绪。

  但轨迹既定,自愿还是不自愿,“我必须按照法律程序走下去的”,任诚宇告诉自己不能放弃。

  遗憾,未催生反歧视法

  经过290多天的漫长等待,2006年2月初,任诚宇、李东照以及时刻关注这起全国首例地域歧视案的人们终于等来了结果。

  开庭当天,法院出于某种考虑,并没有通知媒体到场旁听,事后法院向媒体宣布的结果是: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被告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区分局向原告、河南籍公民任诚宇、李东照赔礼道歉,原告任诚宇、李东照对被告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区分局表示谅解。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由于当初包括任诚宇自己在内的很多人都对这起全国首例地域歧视案寄予了很高的期许,“希望该案能够成为一个判例,在中国法治进程中起到‘里程碑’的作用,催生一部有关反歧视的法律。”任诚宇知道调解结案的结果会让不少人感到失望,但作为当事人的他还是很理性地看待了调解结案的结果。

  “首先我得承认我佩服深圳警方的勇气。他们没有以往‘我是执法机关我怕谁’的霸气,也没有通过内部处理悄悄了事的心态。执法机关向普通公民道歉,是史无前例的。5月1日,深圳警方向全体河南人道歉,如今又向我们两个原告道歉,这说明对方是有诚意的。起码以后在他们身上不会出现类似的事情。”任诚宇说虽然没有实现他们当初要求对方在国家级媒体上公开道歉的目标,但由于众多媒体和网络对案件的关注,他认为“已经起到公开道歉”的效果。

  另外,任诚宇认为,法院认可了道歉就是支持了他们的诉讼,“从隐性的方面认为深圳警方的做法是违法的。”

  任诚宇还向记者强调了一个很多媒体不知道的细节,即开庭当天,作为被告的深圳警方曾主动表示要承担案件的诉讼费。“研究法律的人都明了,诉讼费由谁来承担往往表示是谁败诉了。”任诚宇说,法院最后考虑到案件是公益诉讼,决定双方可免交诉讼费,任诚宇说这些都表达了法院对诉讼本身的看法,“法院是支持诉讼的”。

  当然在感到欣慰的同时,任诚宇也承认有“遗憾”:法院没有进行明确的司法裁判,没能为以后的地域歧视案件留下一个具有参考意义的判例;这个官司没有引起最高立法机构和司法机构的注意,打完就过去了,“影响性诉讼”的意义被忽视了。

  虽然有遗憾,但任诚宇也知道这起诉讼的积极意义已开始显现。

  有朋友给任诚宇打电话说,以前有些用人单位招人,会或外部或内部地表明不招收河南人。而任诚宇与同事提起的这场反地域歧视诉讼后,这些规定都取消了,因为人们开始意识到:不能这样写,否则会惹官司。

  (摘自《法律与生活》半月刊2006年3月下半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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