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新农村建设项目获四百亿贷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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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2日20:42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重庆五月二十二日电 (郭虹) 记者今天获悉,二00六年至二0一0年五年间,将有四百亿元人民币的资金贷款规模用于支持重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点项目。 今天,国家开发银行重庆分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重庆分行和重庆农村信用社与重庆市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签约,分别将二百五十亿、一百亿和五十亿元人民币资金贷款用于该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重点项目。
目前,中国农村普遍出现资金大量流出、金融“失血”的情况,政策性银行职能弱化,国有商业银行悄然退出,农业保险严重萎缩。据中国官方媒体报道,截至二00六年初,农业在整个金融机构中占用的贷款余额不到百分之六。 中共中央今年初颁发的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提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一步深化以农村税费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 为此,重庆市政府将实施“金融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行动计划”,与几家银行达成框架性协议,引导金融资金投向“三农”工作的各重点项目,探索具有重庆地方特点的金融支持新农村建设的新思路。 其中,国家开发银行重庆分行在二00六底前与重庆辖内所有区县开展政府信用合作。两家政策性金融机构和农村信用社金融资金的注入,将拓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村小企业融资渠道,为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农业旅游、农民回乡创办企业等提供金融服务。 此外,重庆市副市长陈光国还表示,当金融这一现代经济核心支持农村建设时,应让农民真正成为信贷的主体:各相关部门需主动作好项目策划和准备,帮助需贷款者符合申贷条件;同时,贷款单位应树立诚实守信的观念,在获益后自觉、及时履行还贷义务。 相关专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