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六条解读:发挥税收信贷土地政策调节作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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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30日09:15 金羊网-新快报 | |||||||||
新快报记者 黄颖 欧阳鑫燕 (三)调整住房转让环节营业税。……从2006年6月1日起,对购买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普通住房超过5年(含5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免征营业税;个人购买非普通住房超过5年(含5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售房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
解读:去年“6·1”房地产“新政”首次开征卖房的营业税,规定对购房2年内卖出房屋的业主要征收卖房价5.5%的营业税。今年再把该期限延长至5年。根据该年限,现在购买一手预售房的,一般一年后才交楼,交楼2年后发房产证,即2009年拿契税完税证明或房产证时开始计算5年年限,即2014年卖出房子才能免去卖房价5.5%的营业税。从另一个角度说,在2000年后购房的市民如果卖出房子,都要征收营业税。打个比方,李先生在2003年购房并拿到房产证的,6月1日后房子以60万元卖出的,则不能享受原来的营业税免征优惠,要多交3.3万元营业税。 另外,如果是非普通住房(建筑面积大于144平方米,或容积率低于1.0)的,即使超过了5年期限,如果有盈利的,还要征收盈利金额5.5%的营业税。 (四)严格房地产开发信贷条件。……对项目资本金比例达不到35%等贷款条件的房地产企业,商业银行不得发放贷款。对闲置土地和空置商品房较多的开发企业,商业银行要按照审慎经营原则,从严控制展期贷款或任何形式的滚动授信。对空置3年以上的商品房,商业银行不得接受其作为贷款的抵押物。 解读:该细则提出了“对闲置土地和空置商品房较多的开发企业,商业银行要按照审慎经营原则,从严控制展期贷款或任何形式的滚动授信。”因为目前广州楼价上升较快,尤其是土地升值快,有不少开发商刻意囤积土地不开发,一方面可以提高楼价,一方面也可以让土地升值。该规定将有利于杜绝开发商囤积土地。“对空置3年以上的商品房,商业银行不得接受其作为贷款的抵押物。”则是使银行规避房贷风险。因为空置3年以上的住宅要不就是产品不好,要不就是开发商不愿意降价卖出,会加大银行的放贷风险。 (五)有区别地适度调整住房消费信贷政策。为抑制房价过快上涨,从2006年6月1日起,个人住房按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考虑到中低收入群众的住房需求,对购买自住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仍执行首付款比例20%的规定。 解读:该细则否定了此前楼市传出的房贷首付款提高至四五成的说法。目前,广州一手房房贷首期比例都是三成,因此对广州楼市影响较小。不少市民因此松了口气,无需再担心首期款提高而买不起房子了。 (六)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土地供应。……要优先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的土地供应,其年度供应量不得低于居住用地供应总量的70%;土地的供应应在限套型、限房价的基础上,采取竞地价、竞房价的办法,以招标方式确定开发建设单位。继续停止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供应,严格限制低密度、大套型住房土地供应。 解读:该细则继续强调加大中小户型单位和经济适用房的开发量。与细则(二)相同,但再次强调停止别墅土地供应和限制大户型豪宅的建设。 (七)加大对闲置土地的处置力度。……对超出合同约定动工开发日期满1年未动工开发的,依法从高征收土地闲置费,并责令限期开工、竣工;满2年未动工开发的,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对虽按照合同约定日期动工建设,但开发建设面积不足1/3或已投资额不足1/4,且未经批准中止开发建设连续满1年的,按闲置土地处置。 解读:目前广州主要回收尚未动工的地块,有投入的地块执行很难。该细则再次强调,“虽按照合同约定日期动工建设,但开发建设面积不足1/3或已投资额不足1/4,且未经批准中止开发建设连续满1年的,按闲置土地处置。”可望成为广州政府部门回收闲置土地的有力依据,加大闲置土地回收的力度。闲置土地回收将能提供新的土地供应,增加住宅供应量,稳定房价。 相关专题:国六条调控房地产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