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相关部门罚没蔗农甘蔗后低价卖给糖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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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6日23:13 CCTV《焦点访谈》 | |||||||||
央视《焦点访谈》2006年6月6日播出节目《苦涩的甘蔗》,以下为节目内容实录: 主持人(方静):
您好观众朋友,欢迎收看《焦点访谈》。 广西壮族自治区是我国主要的产糖区,甘蔗糖料产量占到全国的52.2%。今年国际糖价比去年同期上涨一倍还多,而国内的食糖价格也持续上涨,又赶上风调雨顺,广大的蔗农都想着,今年的糖料蔗应该能卖上个好价钱。然而就是这样的一个好年景,在广西贵港市一些蔗农辛苦一年种的甘蔗却一分钱都没有收回来,这是什么原因呢? 解说: 今年3月的一天,正值甘蔗收获的季节,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石卡镇陆村的几位蔗农雇了车拉了刚刚从自家地里砍下的十几吨甘蔗准备拉出去卖给周边的糖厂。没成想在半路上一整车的甘蔗被贵港市钢南区经济贸易局没收了。 陆纬信 贵港市石卡镇蔗农: 过收费站的时候我交了费,他一帮人就上来车头拦我车,就叫我靠边停车,我说什么事,他说是拦甘蔗的,我说什么原因,他也没有说,就叫我下车。 解说: 这样的情况不只在这几位蔗农身上,在整个榨季,贵港市的三个区有几百蔗农的糖料蔗都在路上被罚没,直接拉到最近的制糖企业,也就是广西贵糖股份有限公司,按照糖料蔗收购底价变卖,变卖的罚没收入也没有返还给蔗农。 陆信飞: 没收了二十多吨,有几千块这样。 蔗农: 我今年甘蔗有25吨,我被没收了19吨。 记者: 大概多少钱? 蔗农: 大概是六千多块钱。 解说: 甘蔗是当地大部分蔗农的唯一经济来源,没收了甘蔗,就等于没收了蔗农一年的收入,为了进一步了解情况,记者来到贵港市港南区经济贸易局。 李玉权 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港南区经济贸易局: 蔗贩子故意抢购。 记者: 有发现蔗贩子的吗? 李玉权: 目前我们掌握的大部分都是蔗贩子。 记者: 大部分都是蔗贩子。 李玉权: 对。 记者: 没收甘蔗都是从蔗农手里没收的,还是从蔗贩子手里没收的? 李玉权: 主要是蔗贩子。 解说: 记者了解到为了加强糖料管理,规范糖料秩序,国家纪委、国家经贸委、农业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在2002年6月28号联合发布了《糖料管理暂行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随后也发布了相应的实施细则。在国家四部委的规定中,如果是糖料生产者把糖料出售给非法经营者,也就是倒卖甘蔗赚取中间差价的蔗贩子,相应的处罚措施是由地方政府责令其改正。同样的情况在广西自治区的实施细则中,处罚的措施则细化成罚没糖料蔗,变卖罚没收入上缴地方财政。那么这些被罚没甘蔗的人是不是像李局长所说的大都是蔗贩子呢? 陆亮敏 贵港市石卡镇蔗农: 这些甘蔗是我们自己蔗农的,根本就不是运输经营者。 何克毅 贵港市五里镇蔗农: 我们自己的蔗,我们自己砍自己的蔗,那边价钱高,我们肯定卖到那边。 解说: 对于蔗农的解释,港南区经贸局有没有进行核实呢? 谭志廷 司机: 他们都说不关蔗农的事。 记者: 那人不理睬蔗农? 谭志廷: 不理睬蔗农的,都是我们处理的。 记者: 让司机过去有没有通知你们? 何克毅: 没有,他没有通知我们去,当时我就说了,这个蔗是我的,为什么你叫司机过去,不通知我?他说不关你的事。 记者: 如果这些车上的甘蔗不是属于他的呢?怎么能判断车上的甘蔗都是他的呢? 李玉权: 这个怎么说呢。 记者: 你们在行政过程当中,在执法过程当中是怎么来做的? 李玉权: 没有,你,你运输经营者只有你清楚,我们也不清楚。 解说: 在基本事实不清楚、无法认定是蔗农还是蔗贩子的情况下,贵港市港南区经贸局就把甘蔗都没收了。除此之外,他们没收蔗农的这些甘蔗还有一个依据,就是广西壮族自治区糖料蔗管理实施细则第31条第一款,如果运输经营者无糖料蔗砍运通知单来运输糖料者,按照19条处罚,即没收糖料蔗变卖给制糖企业,所得财政收入上缴地方财政。 李晖 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港南区经济贸易局工作人员: 因为那个管理细则上面没有说到这个蔗是他(蔗农)的就不可以处理,反正你只要运输经营没有准运证和砍运通知单的话,我们都可以依照第39条做出处理,因为他没有详细说到这个蔗是谁的,就不可以处理,所以我们只能按照上面做出决定。 解说: 那么,什么是砍运通知单呢?甘蔗与粮、棉等其它农产品有着很大的不同,甘蔗不可以长期储存,一旦砍倒必须马上就地加工,不然糖份就会在短时间内大量损失,在时间和分工上需要企业和蔗农精确配合,所以在糖料产区,国家大力推行定单农业,由制糖企业和糖料生产者签订糖料收购合同。广西壮族自治区糖料蔗管理实施细则第28条规定,制糖企业应该按照合同约定向糖料蔗生产者发放砍运通知单,这项规定还是几前年为规范当时的糖料蔗市场而制定的。贵港市的大型制糖企业是广西贵糖股份有限公司,那么今年蔗农有没有和这家企业签订购销合同呢? 陆范枝 贵港市石卡镇蔗农: 合同,根本就没有合同,怎么找我们,根本都没有合同,1998年已经骗了农民一次了。 记者: 为什么说骗你们了? 陆范枝: 他说三年不变,已经骗了一次,所以农民不相信糖厂。 解说: 原来在1998年贵糖集团改制前,曾经和蔗农签订过收购合同,承诺三年的收购价格不变,最后却没有兑现。 黄宏华 贵港市石卡镇蔗农: 价格不变,1998年签的那个合同是300块钱一吨,但是签那个合同,第一年价钱都没有给到300块钱,就是没有生效过。 陆范枝: 所以他骗了农民,种了,这个价钱跌得太大,农民都亏本。 周如军 广西贵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这个是企业里面前几年最大的失误,我可以这么说。 解说: 这么一来,贵唐集团失去了蔗农的信任,许多蔗农都不愿意再和贵糖签订收购合同。 周如军: (蔗农)不太愿意。 记者: 为什么? 周如军: 我自己种的甘蔗,我爱愿意卖给谁就卖给谁,这是一个。第二个,因为他们也知道糖价高的时候,原料蔗水涨船高,它有规律,也就是农民要的价格比我们现在合同定的价格还高,市场波动、市场变化。 陆信飞: 所以说那个糖厂价钱高,我们肯定要去卖到哪里。 陆亮敏: 肯定是往高价收购企业卖,这个甘蔗我们肯定是卖到玉林、博白和广东,因为他们能卖到四百多块钱一吨,农民肯定是往高价卖,因为这是关系到我们的利益问题。 解说: 记者注意到在国家四部委发布的《糖料管理暂行办法》关于收购合同管理的规定中要求,制糖企业与糖料蔗生产者按照平等、自愿、权利和义务对等的原则,在糖料蔗种植之前签订收购合同,没有强制性要求。如果没有签订合同也没有规定要蔗农把甘蔗卖到指定的糖厂,只是在第29条中提到糖料生产者不能将糖料蔗出售给非法糖料蔗生产者。 陆亮敏: 我们拉出去是合法的,周边糖厂是合法的生产企业,有营业执照,是合法的生产企业,我们根本就不是卖给非法的经营者。 解说: 那么这些蔗农随行就市想把甘蔗卖到周边收购价格高的糖厂,没有和制糖企业签订合同,又怎么会有企业发的砍运通知单呢? 记者: 发这个通知单,是不是应该在和农户签订相关的订购合同的基础上它才会发呢? 李玉权: 我也不清楚,我也解释不了。 记者: 你们就不再做进一步的调查? 李玉权: 人力物力各方面有限,反正按照这个规定,你没有这个就挨处理,就这回事。 解说: 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是针对企业和蔗农签订合同的情况,出具砍运通知单,也是为了尽可能让企业和蔗农都得到最大的收益,但是这两年市场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许多蔗农都不再和企业签订合同,也没有砍运通知单,这样如何往外运甘蔗成了蔗农头疼的问题,在贵港市石卡镇,就有几百吨甘蔗因为没能在榨季及时运出去烂在了地里。 陆信飞: 现在我们又拉不出来,现在有这么多甘蔗也砍不了,有的砍了放在家里面都全部晒干了,自己拿来吃又吃不了那么多,这样让农民怎么奔小康?农民再吃苦,再卖力也没用的。 解说: 就在记者采访的广西贵港市港南区,这个榨季共罚没1390吨糖料蔗,变卖罚没收入40多万元,蔗农们一年的收入就这样被没收了,今年的日子怎么过,蔗农们都忧心忡忡。 陆范枝: 难了,今年全靠兄弟,一个人借几百块给我了。 陆信飞: 现在我们几百号人的甘蔗都已经被他没收,我们一年的口粮都没有了,你说农民的收入从哪里来呢? 主持人: 蔗农辛苦一年收获这些甘蔗很不容易,国家四部委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颁布的相关政策法规,根本目的也是为了有效管理市场、规避风险,在最大程度上让企业和蔗农都收益。然而近几年市场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尽可能的完善地方的实施细则,保障蔗农利益,是地方政府应该仔细考虑的问题。今年春季的榨期已经结束了,从11月份开始,新一轮的榨季又要来临,有关地方政府应当重视解决蔗农遇到的这类问题。 好,感谢您收看这一期的《焦点访谈》,再见。 相关专题:央视《焦点访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