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制约企业拖欠工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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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7日16:59 内蒙古晨报 | |||||||||
内蒙古晨报报道(记者 罗杰)为了切实解决企业工资历史拖欠问题,日前,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出台五项措施制约用工企业。 第一,切实抓好解决企业工资历史拖欠问题,要按照在2007年底前基本解决工资历史拖欠问题的目标要求,切实摸清企业历史拖欠职工工资的底数,建立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研究和制定好解决企业工资历史拖欠问题的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第二,进一步解决和预防
逐步实施以签订劳动合同为基础的劳动用工登记制度。劳动用工登记制度是一项全新的工作,也是一项长期任务,我们将把它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认真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从实际出发,逐步实施符合我区实际的劳动用工登记制度;第四,进一步完善企业工资分配调控指导制度。继续做好工资宏观调控的三项制度的落实工作,推进工资指导线制度建设,完善工资指导线的确定方法,提高指导线的科学性。提高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发布质量,积极创造条件增加发布价位信息的工种数量和企业人工成本信息指导制度,探索社会资源共享机制,加强与有关部门合作,通过对最低工资标准、工资增长线、劳动力市场价位、人工成本等进行测算评估,增加数据公信力,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第五,加强劳动定额标准的研究,对涉及职工工资分配的工时管理、定额确定、艰苦岗位津贴等问题提出具体指导意见。根据《最低工资规定》,在今年适当的时候再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制定和推行我区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研究和制定我区农民工比较集中的行业劳动定额参考标准。继续做好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审批工作。 相关专题:内蒙古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