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脸的保护遭遇法律空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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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9日03:00 新京报 | |||||||||
技艺还是艺术? “变脸学起来是很快的。”王道正说,当初他拿着师兄留下的道具和服装,几天的功夫就学会了,“但想成为一门艺术要好几年。” 在他看来,作为一项技艺而言,变脸并不那么神秘,但这和真正的艺术不是一回事。
“变脸和剧情是不能分离的。”王道正的经典作品《白蛇传》里,他和白蛇打斗时,蓝脸、花脸不断变化。当白蛇逃了,他一生气,脸就换成黑的。“变脸和人物内心情绪是紧密联系的。” 但在夜总会的变脸,给观众看的只是“换几张脸,”在王道正看来,这充其量只是一种技巧。 “必须要澄清,变脸不等于川剧。”郑瑞林,四川川剧院艺术室主任,他说,随着变脸表演在国内市场的扩大,很多人都错误地把二者画上了等号。实际上,川剧此外还有吐火、藏刀等十几种技巧。 “外国人可能能学会变脸的技术,但是所蕴涵的中华文化是很难领悟的。”中国古代戏曲学会常务理事长、上海市戏曲学会副会长李平说,变脸不应当被庸俗化为类似魔术那样的单纯技艺。 中国艺术研究院戏曲研究所副所长刘文峰认为,知道变脸的秘密并没有什么,关键还在于你能不能变得又快又好。而对变脸来说,最好是跟川剧结合起来,“作为一种技艺,变脸本身的观赏性有限,看得次数多了没有什么新鲜感。变脸只有和戏很好地结合起来,才会真正让人感受到它的魅力。” 法律保护空白 2004年4月,变脸的保护问题成了舆论的热点。 当年4月19日,长沙老艺人曾金贵透露自己在没有任何人点拨的情况下,将川剧变脸的秘招基本破解。他自称花了3年时间买了大量的川剧变脸VCD,认真研究从而获知其中奥妙。 王道正开始寻求法律上的途径对变脸进行保护。四川川剧院院长给他打来电话。“他说,别让人家把变脸给抢了,糟蹋了。” 2004年4月22日,王道正和四川省川剧院办公室主任余洪川来到四川省知识产权局,咨询申请专利的事情。得到的结果是,“变脸不能申请专利。” 在知识产权局,王道正得知,法律规定,凡申请专利的项目必须满足国内没有公开使用等三个条件,这使得变脸被排除在外。 和王道正一同去知识产权局的余洪川说,此后出了一些相关的法律和政策,但是对保护变脸和规范市场起的作用非常有限。 2004年10月30日,《四川省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办法》通过,规定对于“民间绝技”或其传人,在予以政策等扶持外,并按照保密法进行保密,变脸等100多个传统工艺美术榜上有名。 “但这个力度并不够。”余洪川说,这只是针对业内人士而言,但一些行外人已经不把变脸放在艺术范畴传播,当成了商业炒作,使艺术变得糟糕,《办法》就无法约束。 前不久,变脸入选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但在余洪川看来,这个项目只能是国家可以从资金、政策上给文化遗产及其传人予以一定的扶持,对于打击粗制滥造同样乏力。 变脸的矛盾 “其实,我们也很矛盾。”四川省川剧院艺术室主任郑瑞林说。 他说,一方面,希望会这门技艺的人越少越好,因为这样技艺的价值就越大,同时,也想多宣传,知道的人越多越能发扬光大。 一些文化人士还是希望让变脸回到过去的机密状态。姚新就是其中一位。他是文化部艺术局(现艺术司)原副局长,“从政策来说,这种技艺要进行境外传授是要通过批准的。”他说不管从产权角度来说还是作为一种文化产业来讲,都应该保密。 而在彭登怀看来,现在关于变脸的问题已经不是一个其是否应成为机密的问题了。“我们要解决的是粗制滥造的现象。”那是一个市场规范的问题,彭登怀说,首先是规范变脸的市场,其次要规范所学习的人的人品,要有艺德,受到训练后不可粗制滥造。 “规范变脸不是一纸文件所能解决的,希望所有变脸人都来传承、创新、弘扬这门艺术。”彭登怀说。 “已经传出去的事实谁也改变不了。”王道正觉得,既然如此,就没有必要控制了,变脸也应该是世界的财富,但希望学习变脸的人应该遵循艺术的原则去弘扬。 “对变脸这样的传统技艺进行保护和保密,可能有一定的现实必要性。但是从长远来看,应该采用一种更为积极的保护办法,完全不必像宝贝一样藏着掖着。”刘文峰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