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岸观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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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0日10:42 《市民》杂志 | |||||||||
有句话说:“看本地丑闻,请订阅外地报纸;看外地丑闻,请订阅本地报纸。” 古代有句成语叫“隔岸观火”,就是指上面所述的新闻界相互“瞄准”的怪现状。 早些年,《南方周末》一纸风行时,也是“隔岸观火”的老手,比如报道张君杀人案,湖南本地媒体甚至轻描淡写都 不够格,可《南方周末》居然可以做几个大版,让湖南媒
一个信息传播公开的社会,“隔岸观火”也是进步。可是,近期发生的陕西潼关县工商执法部门以勒索河南运输汽车 司机的“潼关事件”,却不幸到了“隔岸观火”和“反隔岸观火”的地步。自《河南商报》率先撕开陕西省潼关县工商局经检 大队和该县交警大队“协同作战”利用执法检查的名义、敲诈勒索过路货车、导致司机自杀的“执法画皮”后,舆论哗然。 然而,《陕西日报》开始反击了——该报分析文章说,查处伪劣商品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法定职责;工商与公安配 合拦车查处假冒商品有规可依。此外,陕西省工商局还在当地两家媒体宣称死者司机与罚款无关、潼关罚款并非三乱等。 可是,摆在公众面前的问题是:潼关县这两个部门在执法过程中究竟有没有滥用职权、违法乱纪?媒体本是监督公共 权力的,其职责在于客观报道事实,揭露真相。遗憾的是,陕西当地媒体,甚至是党报,面对执法部门违法嫌疑,不是继续调 查核实,而是以“保卫战”姿态,回击外地媒体,这背离了客观报道事实的新闻职守。 如果说,媒体“隔岸观火”是当代一大特色,而陕西媒体的“自卫还击”则更是一大特色。 昝爱宗(杭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