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毒枭刘招华记者不能旁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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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4日00:40 东南快报 | |||||||||||
(图)6月26日刘招华一案将在这里开庭审理 本报讯昨日下午临近下班时,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宣布:6月26日刘招华涉嫌制造、运输、贩卖毒品一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时,所有媒体记者均不能参加旁听。而
昨日上午8时许,记者抵达广州后,就马不停蹄地赶往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联系在6月26日审理刘招华制造、运输、贩卖毒品一案的旁听、采访事宜。可是,几乎所有前来的记者都被拒之门外,原因是“正在开会”。 直到下午4时许,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此次宣传的一位杨姓负责人告诉记者,申请旁听事宜要找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宣教中心云主任告诉记者,这几天来,不断有各地媒体记者前来联系参加旁听。昨日,经过一天的开会讨论,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明确表示,各地媒体记者均不得参加旁听。其他旁听人员也必须接受严格审查。另据了解,家属旁听人数也有严格限制。 “刘招华一案案件重大,在进行法庭审理时,会涉及到制造毒品的某些过程、方法,以及公安人员在实施抓捕过程中的一些机密,这些都是不允许公开的。”云主任说,“我们本来是希望通过审理此案来达到宣传打击毒品的目的,但如果制造毒品的方法不小心通过媒体公开报道,或者通过旁听人员传出去,会对社会造成极大的不良影响,而宣传打击毒品的目的反而达不到了。” 此外,云主任还透露,此前,中央电视台曾申请对此案庭审进行直播,但最后没有通过主管部门的审批。 特派记者 程立葳 文/图相关专题:2006年国际禁毒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