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已发现4例欣弗不良反应病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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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9日15:37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石家庄8月9日消息 (记者明慧) 针对全国高度关注的“欣弗”事件,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省卫生厅迅速对今年6月1日以来标示为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华源生物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欣弗”发出紧急“通缉令”,两大部门要求全省各医疗单位和药品经营机构暂停这一产品的销售和使用。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安全监管处刘芳春副处长介绍说:目前,河北省各级食
河北省卫生厅也与3日凌晨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立即暂停使用今年6月份以来生产的所有批次的“欣弗”,并立即对库存和使用的该药品进行清点检查,封存尚未使用的此药品,并暂停购入该药品。 截止到8月7日下午,经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确认河北省“欣弗”不良反应病例为4例,其中死亡一例。 据刘处长介绍,到目前为止,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确认河北省“欣弗”不良反应病例为4例,其中好转3例,分布情况是:张家口1例,承德1例,秦皇岛1例。死亡1例,是在沧州。死亡病例的死亡原因与药品之间的关联性尚未确定,关联性评价工作正在进行中。 据了解,河北省各地市有关部门都采取相应措施,积极稳妥进行了有效监控。石家庄市食品药监督局在接到紧急通知后,立即通过手机信息平台和紧急通知在最短的时间内将“通缉”“欣弗”注射液的信息传达至各县(市)药监部门和全市所有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并兵分四路,在全市范围内对药品的流通和使用环节进行了排查。发现全市34家大型医疗机构(包括省级、市级及区级医院)没有使用或购进“欣弗”注射液的记录。但在对52家药品经营批发企业的检查中发现,有9家药品批发企业经营的药品中涉及安徽华源生产的“欣弗”注射液,并大部分销往外地。他们立即根据9家药品批发企业提供的销售记录,通过省局紧急通知了外地相关部门,请求当地食药监部门予以协助调查。 相关专题:卫生部通知停用药品欣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