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等地房价上涨过快 调控看地方决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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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2日02:43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8月12日电 尽管宏观调控“声声紧”,部分城市房价涨幅依旧“步步高”。官方新华网11日刊发的一篇“专电”文章指出,调控措施能否收到成效,要看地方政府落实中央宏观调控政策的决心。明确地方政府在房地产市场调控中的责任显得尤为重要。 权威部门最新公布的数据显示,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涨幅较高的城市分别是:深圳14%、呼和浩特12.2%、大连11.7%、福州9.8%、北京9.5%、广州9.3%。
文章说,从这份名单中,不难发现几个“老面孔”,如深圳、大连、呼和浩特、北京,它们曾出现在一季度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涨幅较高的城市名单中。由此也可以发现,当前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依然集中在北京、环渤海和珠三角地区。 尽管建设部认为随着各项调控政策的实施,特别是相关政策出台以后,房地产市场调控取得初步成效,但也坦承“部分城市房价上涨仍然较快”。 而原因是由于一些方面对房地产调控的思想认识还不一致,贯彻相关政策确定的各项措施还不到位,房地产市场发展中的一些突出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 “尽管当前房地产市场中存在的问题是结构性、局部性的,但任其发展,有可能演化成全局性问题。”建设部有关负责人说。 为此,建设部提出当前房地产市场调控的五大重点,即加大综合调节力度,引导合理的住房消费;重点发展满足当地普通居民自住需求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加大整治查处力度,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有步骤地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继续合理控制城市房屋拆迁规模,控制被动性住房需求。 而这些调控措施能否收到成效,还要看地方政府落实中央宏观调控政策的决心。 因此,明确地方政府在房地产市场调控中的责任显得尤为重要。权威人士表示,如果各地区、特别是城市人民政府能切实负起责任,建立调整住房供应结构、控制住房价格过快上涨目标责任制,坚决维护中央调控政策的统一性、权威性、有效性,那么房地产市场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就不会是一句口号了。(杜宇) 相关专题:国六条调控房地产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