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净化行动”构建和谐社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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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2日02:44 深圳商报 | |||||||||
罗湖“净化行动”构建和谐社会 目标: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一年更比一年强 【本报讯】昨日,罗湖区召开“净化行动”动员大会,以贯彻落实市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整治、深化平安建设大会的精神,深化“城市管理年”和“基层基础年”的各项工作。
此前,罗湖区委区政府结合罗湖的实际情况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研,并决定开展为期3年的综合整治行动,定名为“净化行动”。 罗湖区领导要求从现在就做起,分阶段,有步骤地扎实推进,同时要求每年罗湖的面貌都要有所转变,秩序不断好转,不足和问题越来越少,城市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不断增强。要减少各类不稳定因素的发生,要确保“不出事、不出大事、不先出事”;在打击刑事犯罪方面,要重点降低八类严重的刑事案件数量,提高破案率;在社会治安方面,要扫清影响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黄赌毒”现象;在城区环境建设方面,要大力改变“城中村”、老旧住宅区的面貌;在安全生产方面,要想尽千方百计消除罗湖区的各类重大安全隐患。 罗湖区委书记刘学强、区长鲁毅表示,开展“净化行动”就是要让罗湖的区容区貌“更上一层楼”,要给人民群众一个满意和舒适的生活环境,以构建和谐罗湖,促进经济发展、提高执政能力。 据悉,“净化行动”主要抓好四方面工作: 一是做好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各类矛盾纠纷,确保不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 二是“城中村”整治效果要立竿见影,民宅内开设的娱乐场所要坚决关停,无牌、无证发廊要坚决取缔,“三线”下地要抓紧完成; 三是社会面整治要加大力度,三轮车、单车、摩托车非法营运的现象要坚决杜绝; 四是对辖区居住的闲杂人员要穷尽法律、穷尽办法全面清理。通过整治这些重点、难点的问题带动其他问题的解决,通过净化重点区域拓展到全区。逐步形成罗湖区社会治安和城区环境整治的长效机制。 相关专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