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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规定新审批商品房七成应为90平米以下户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4日08:55 大河网-大河报

  本报讯 8月11日,省建设厅下发了《加强城市规划对房地产市场调控力度的通知》,明确规定新审批的商品房,9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面积达不到70%的比重,不许开工建设。

  从今年6月1日起,各市、县年度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总面积,要控制结构比例,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所占比重,必须达到70%以上。6月1日后新建住宅建设项目进行规划选址、详细规划方案审查审批、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时
,必须增加住宅套型审查的内容。不符合套型结构要求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主管部门不得核发许可证,房地产主管部门不得核发预售许可证。

  省建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今年6月1日前已经规划审批但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商品住房项目将进行集中清理。需要调整的项目,要重新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记者栾姗 实习生郭锦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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