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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发文称房贷首付应以借款人还贷风险确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7日16:19 法制晚报

  本报讯 (记者 张丽锦) 个人房贷首付比例,今后可能将不再硬性按“90平方米以下的首付20%,90平方米以上的首付30%”来确定,而是根据个人的银行信用。

  昨日,银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指出“引导合理的个人住房消费,各银行的按揭贷款管理,首付款比例应当依据借款人还贷风险确定,不宜一刀切。”

  同时,银监会要求严格执行个人住房贷款风险监测等尽职调查制度,严厉打击“虚假按揭”等套取和诈骗银行贷款的行为。

  特快追访

  房款首付比例将具有弹性

  今天上午,一银行业内人士接受采访时分析,这个规定意味着个人住房款首付比例将具有弹性,一些信用好的借款人可能“超额”贷到房款,而一些信用差的借款人可能不得不支付比较高的首付比例。

  此前,各银行依据六部委意见,均执行“90平方米以下的首付20%,90平方米以上的首付30%”的政策。

  相关报道

  囤房地产商贷款将受限

  银监会在昨天下发的《通知》中还规定,对于囤积土地和房源、扰乱市场秩序的开发企业,要严格限制新增房地产贷款。据悉,这是银监会首次将限制贷款的矛头指向囤房地产商。

  《通知》还规定,严禁银行业金融机构向项目资本金比例达不到35%(不含经济适用房)、四证不全等不符合贷款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贷款,严禁以流动资金贷款名义发放开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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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地产信贷风险升级

  统计数据表明,房地产投资“持续升温”,信贷风险也由此升级。据悉,今年前7个月,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9411亿元,同比增长24%。但到6月末,全国

商品房空置面积达1.21亿平方米,同比增长17.2%。

  对此,银监会主席刘明康曾指出,银行业要高度关注房地产假按揭带来的信贷风险、土地储备贷款风险和地方政府打捆贷款和跨境作业项目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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