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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谈毛泽东的七言律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9日19:08 民族魂网站

  兼与安建设同志商榷

  冯锡刚

  

  [摘要]毛泽东诗词应以作者的革命历程为主要依据,从创作题材与主题的变化上去划分阶段。毛泽东没有也不可能 在自我感觉“并未入门”的近体诗这一门类中,作带有某种限制的“被动式”创作。他的以意唱和正是政治家诗人的一种合乎 逻辑的选择。毛泽东请人修改自己的诗词,主要是出于对这些作品艺术性的把握,而非文体的区别;为他人修改作品则主要是 考虑求改者的身份。即使在诗词修改这类最能显示诗人风采的精神活动中,毛泽东仍不失政治家的本色

  安建设同志的《略论毛泽东的七言律诗》(载《党的文献》2002年第5期,以下简称《略论》)一文,从一个新 的角度对毛泽东诗词研究作了富有开拓性的思考。笔者想沿着《略论》的思路,对毛泽东的七言律诗略陈管见。

  关于创作阶段的划分

  《略论》在分析毛泽东七律创作的过程及其特点时,将其分为四个时段。这里的“时段”,笔者理解就是“阶段”的 意思。按这个思路,就出现了两个问题:第一,将同作于1949年4月的《人民解放军占领南京》与《和柳亚子先生》划入 两个阶段的理由是什么,似未说清;第二,将第二、三阶段的分界划于《和周世钊同志》与《送瘟神》之间,其依据亦缺乏说 服力。

  这就涉及到划分阶段的标准问题。

  为一位作家或诗人的创作划分阶段,为的是研究其创作变化及特点。因此,必须从作家或诗人自身的特点去考虑。郭 沫若在论及毛泽东诗词时有这样一句言简意赅的话:“经纶外,诗词余事。”集革命家、政治家、思想家、军事家、诗人于一 身的毛泽东,毫无疑问,首先是革命家。正囚如此,毛泽东并未也不可能将其主要精力投入到诗词创作中去。得之于早年对中 国古典诗词的深厚学养,在波澜壮阔的革命历程中,兴之所至,通过诗词来表情达意,正是毛泽东的特点。毛泽东称自己的诗 词是“在马背上哼成的”,真是传神,洵非虚言。同时,毛泽东又是一位创作严谨的诗人,并不以数量之丰自娱。有限的篇章 自然给阶段的划分带来一定的困难。例如,毛泽东的早期创作理应成为一个独立的阶段,《略论》将1917年夏所作《泛朱 张渡》与三四十年代创作的《长征》、《人民解放军占领南京》合为一个阶段,显然是由于诗人20年代之前留存的作品仅此 一篇,不宜构成一个独立的阶段所致。但这样归并显然是不妥当的。

  基于上述考虑,笔者以为应以作者的革命历程为主要依据,主要从创作题材与主题的变化上去划分阶段。具体来说, 可以划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自《长征》到《和柳亚子先生》。《泛朱张渡》可以忽略不计,理由是:首先,它出自毛泽东早年友人的 回忆,缺乏文字依据;其次,仅有六句,为残篇。《和柳亚子先生》以划入第一阶段为宜。此篇与《长征》、《人民解放军占 领南京》相比较,虽非直接取材于重大的历史事件,似乎只是以挽留柳亚子先生而显现两位诗人之间的私交色彩,其实不然。 这首诗展示的正是诗人作为大政治家“经纬万端,各得其宜”的本色,可以作为毛泽东为筹建新中国而日理万机的一个艺术写 照。如果从毛泽东所总结的中国革命胜利的三大法宝之一“统一战线”的角度来解读,那末,这首七律所表现的也还是一个重 大的主题。艺术起于至微,往往以小见大的作品更具艺术感染力。

  第二阶段:从《和周世钊同志》到《登庐山》。《和周世钊同志》是毛泽东开国之后创作的第一首七律,生前未允公 开发表,多半是出于艺术追求的缘故。《略论》对此篇评价甚高,与《和柳亚子先生》相提并论,似不妥。这既不合诗人的本 意(一般说来,作者的自我评判应作为研究者的重要依据或参考),也不合作品的实际。仅仅是由于这两篇均系和作而归入同 一阶段,依据不足。至于认为《和周世钊同志》的唱和对象是毛泽东早年的同学兼同乡,故诗人不愿公之于世,虽不能说全无 道理,但如果考虑到诗人将1961年与周世钊的第二次唱和以《答友人》为题收入1963年12月公开出版的《毛主席诗 词》的事实,那末,作于1955年的《和周世钊同志》既未列入发表于1957年出版的《诗刊》创刊号上的《日体诗词十 八首》,亦未收入1963年版的《毛主席诗词》,则显然是出于艺术上的考虑。胡乔木主持编辑的《毛泽东诗词选》将其列 入副编,并在致有关人员的信中明白无误地表示:副编其实就是艺术水准与正编不在同一档次的婉词。[1]胡乔木设置副编 是很有见地的。这一阶段所创作的《和周世钊同志》连同《送瘟神》两首、《到韶山》、《登庐山》诸篇,主要取材于神州风 物的变迁,着力表现的是站起来的中国人民建设新世界的精神风貌。

  第三阶段:以1959年10月开始创作的《读报有感》为发端,直至1973年8月的压轴之作《读〈封建论〉呈 郭老》。《略论》将《呈郭老》单列为一个阶段,可能是出于与《有所思》相隔时间较长(足有7年之久)的考虑,加以艺术 水准与“在意境、手法等方面确实达到了'巅峰'”的《有所思》判断有别——“这首以' 批孔'为主题的诗已谈不上什么诗意”这样一个因素。笔者完全同意《略论》对《呈郭老》的评价,但对《有所思 》的推崇则难以苟同。笔者将《呈郭老》列入第三阶段,不只是考虑到仅此一篇殊难构成一阶段,更重要的是,该诗在主题上 与创作《读报有感》以来所着力表现的“反修”主题一脉相承(“文革”是“反修”合乎逻辑的恶性发展),而且在艺术手法 上也是《读报有感》所开启的主要诉诸逻辑思维或“直说”这一为毛泽东本人所针砭的“味同嚼蜡”的极端表现。

  当然,划分以上三个阶段只能就其主体而言,此中难免有逸出于主流之外的别样的浪花。例如,第三阶段中有196 1年创作的《答友人》这样“形象极其壮丽,声调极其和谐,令人百读不厌”(郭沫若语)而并非纯以“反修”为旨趣的佳作 。

  第三阶段从1959年10月至1973年8月,长达14年。第一阶段从1935年至1949年亦长达14年, 但两者情况完全不同。第一阶段创作数量少,公开发表的仅3篇,《有田有地吾为主》是否为毛泽东所作尚是问题。毛泽东本 人虽于1965年7月在致陈毅的信中自谦地表示“我偶尔写过几首七律,没有一首是我自己满意的”,[2]但作者屡将《 长征》书为条幅以赠他人,总是颇为自得的一种表露罢。《和柳亚子先生》是毛泽东写得最好的七律之一,起承转合,富于情 味,溶今昔于一炉,寓哲理于形象,尽显政治家的本色和诗人的风采。柳亚子接读后一和再和,竟至20余首,亦足见该诗的 艺术魅力。因此,这一阶段数量虽少而质量甚高(《人民解放军占领南京》虽不被作者本人所看重,也许是议论胜于形象,但 公允地看,全篇开阖自如,律对工稳,高屋建瓴,大气磅礴,堪称上品)。第三阶段创作数量达11篇,主题多为“反修”。 数量既多,艺术水准亦难划一,11篇作品中,作者生前公开发表的仅《和郭沫若同志》、《答友人》和《冬云》3篇。《吊 罗荣桓同志》在作者逝世2周年时经由中共中央正式发布。胡乔木在主持编辑《毛泽东诗词选》时从政治角度考虑,将其列入 正编,当视为特例。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所编《毛泽东诗词集》将《洪都》、《有所思》列入副编,这秉承了胡乔木的意识, 完全得当。1963年12月,在出版《毛主席诗词》时,毛泽东曾明确指示:“其余反修诗、词,除个别可收入外,都宜缓 发。”就七律而言,主题为“反修”的仅收入《和郭沫若同志》与《冬云》,“都宜缓发”[3]者系《读报有感》4首。现 诸多出版物所收只3首:《反苏忆昔闹群蛙》(1959年12月)、《托洛斯基到远东》(1960年1月)、《托洛斯基 返故居》(1960年6月)。但据最新资料披露,《读报有感》之发端却是作于1959年10月至12月间的这样一首:

  西海如今出圣人,涂脂抹粉上豪门。

  一辆汽车几间屋,三头黄犊半盘银。

  举世劳民同主子,万年宇宙绝纷争。

  列宁火焰成灰烬,人类从此入大同。[4]

  显然,作者是借诗词这种形式来表达作为政治家的诉求,诗味自然说不上,即令以律诗的平仄来衡量,亦不甚讲求。 此后所作诸篇,亦大抵如此,然格律较为讲求,压轴之作最好:

  托洛斯基返故居,不和不战欲何如。

  青空飘落能言鸟,黑海翻腾愤怒鱼。

  爱丽舍宫唇发紫,戴维营里面施朱。

  新闻岁岁寻常出,独有今年出得殊。

  颔颈两联或出以比兴,或出以直陈,构思巧妙,律对精严。即便如此,作者仍将其置于“都宜缓发”之列。这固然有 基于政治因素的考虑(1963年9月开始发表“九评”,虽已点名批判赫鲁晓夫,但仍称其为“同志”,至1964年4月 毛泽东提议与刘少奇、朱德、周恩来联名电贺其70寿辰),更因艺术追求的严谨所致。

  笔者将第二、三阶段界定在《登庐山》与《读报有感》之间,或许有人会以毛泽东1959年9月1日致《诗刊》主 编臧克家和副主编徐迟的信为据,认为《到韶山》、《登庐山》两诗亦以“反修”为主题,因作者称“我这两首诗,也是答复 那些忘八蛋的”。所谓“忘八蛋”是指“帝国主义及其在各国的走狗”,似乎还包括“国内挂着'共产主义&ap os;招牌的一小撮机会主义分子”。[5]诗人写此信时颇为激愤,但事后终究未允单独公开发表。个中原委,细读作品自 可明瞭。这两首七律决非稍后如《读报有感》那样嬉笑怒骂的直接的政治诉求,而是出之于形象思维的艺术表达。诗人以艺术 品来看待和追求,故让胡乔木转请郭沫若提出修改意见以尽可能臻于完美。对《读报有感》诸篇虽亦示人,但决无求改的意向 。这种界限,作为诗人与政治家的毛泽东是把握得非常明确的。

  因此,对毛泽东七言律诗创作阶段的划分,主要依据应当是创作题材及主题,而当它与词作互为参照的时候,尤其如 此。至于诗人在艺术风格上的追求和变化,自然不能不加注意,但这是一个甚为复杂的问题。笔者以为,还是从作品的实际出 发,作具体分析较为适宜。

  评价艺术作品,自然要从内容和形式的结合上着眼。即令撇开主题这个因素,毛泽东第三阶段的七律创作,从总体上 看,水平参差,虽不宜说每况愈下,但远未达于“巅峰”。当人们认同鲁迅小说的创作高峰是《呐喊》而非《故事新编》,认 同郭沫若自己说的“《女神》之后我就不再是诗人”的自我评价这类文学史上屡见不鲜的创作现象之后,那末,对毛泽东诗词 (其中包括七言律诗)的这种评价,就不至于感觉奇怪了。

  关于“被动式”与“主动式”

  《略论》在论及《和柳亚子先生》、《和周世钊同志》这两首和作时有这样一段话:“按照诗友之间赠和一般规矩: 赠诗可以写得平一点,以期'抛砖引玉';而和篇的水平不能低于赠篇,至少两者要不相上下才行。” 《略论》推崇这两首和作的水准“已不在律诗大家之下”,纵然如此,“由于答作的特性所决定,毛泽东的这两首七律诗仍属 被动式的创作”。接着,《略论》对属于“多是主动创作”的《和郭沫若同志》、《冬云》、《答友人》、《吊罗荣桓同志》 、《洪都》、《有所思》诸篇逐一评价,认为“不仅意境高远,格调挺拔,手法也如行云流水”,“最能体现诗人的性格和魅 力”,“表现了诗人内心深处的感情世界”。对《有所思》更是推崇备至,“当入毛泽东七律诗中的拔筹之作”。

  对毛泽东上述诗篇的评价,见仁见智,各有所好。这是文艺欣赏中常见的现象。只是《略论》在上述所引中却有一些 似是而非的说法。

  首先是“赠和规矩”一说实未所闻。诗友赠作是否就一定期待对方的唱和,则既无有赠必和的所谓“规矩”,亦无约 定俗成的心照不宣。写赠者怎么可能事前就存有一种“写得平一点,以期'抛砖引玉”'的念头呢?如 果不是出于炫耀才力或应酬的动机,那未唱和者或答赠者必有所感才会应答。水平相当或互有高下,这只是读者的评判,至于 应答者的自我感觉如何则非所计也。

  从唱和的一般要求看,和者应步原韵,故限制甚多,而限制愈多则愈难表情达意,这是通则,不言自明。正因如此, 和作而能超出原作者并不多见。王国维在《人间词话》中说:“东坡水龙吟咏扬花,和韵而似原唱;章质夫词,原唱而似和韵 ;才之不可强也如是。”[6]说的是词,也适用于诗。因此,要求步和超出原唱,也是强人所难。

  但毛泽东的《和柳亚子先生》、《和周世钊同志》、《和郭沫若同志》情况却不同,不是步韵唱和,而是以意唱和。 故上文只说唱和的一般规则是依原韵,以意和之属变通的做法,并不符合约定俗成的常规。从这个意义上说,毛泽东于词学的 造诣确乎胜于诗学,两次奉和柳亚子的《浣溪沙》均系“步原韵”。“长夜难明赤县天”一阕尤为出色,虽不必说“和韵而似 原唱”,确实天然浑成,自出机杼,境界阔大。

  所谓“被动式”创作,多半是指应景应制的应酬之作。如果考虑到步韵奉和在韵脚上的限制,也还多少有点“被动” 的因素。毛泽东的《和柳亚子先生》、《和周世钊同志》既然均系以意和之,那末,它与《冬云》一类作品并无多大差别。

  总之,以唱和与否来界定“被动式”与“主动式”,并无根据;步韵唱和因用韵的规则而有一定的限制,这在某种程 度上可说是“被动式”创作,但毛泽东的七律唱和均系以意和之,故全然不受用韵的限制,从这个意义上说,没有一首属“被 动式”创作。他的以意唱和正是政治家诗人的一种合乎逻辑的选择。

  关于作品的修改

  《略论》称毛泽东“给对方修改的多是长短句(词),而他请对方修改的多是自己的七律诗”。这是不完全准确的。

  从现已披露的材料看,毛泽东既请人修改自己的律诗,也请人修改自己的长短句;既为人修改长短句,也为人修改律 诗。1962年4月,《词六首》发表之前,毛泽东便请郭沫若修改。《采桑子》上下阕调换,《渔家傲·反第二次大“围剿 ”》中“十五日驱七百里”改为“七百里驱十五日”,均出自郭沫若的建议,毛泽东欣然采纳。1965年7月,毛泽东让胡 乔木转请郭沫若对《水调歌头·重上井冈山》和《念奴娇·鸟儿问答》提出修改意见。郭沫若致胡乔木的信中在建议尽快发表 的同时,提出若干修改意见。《鸟儿问答》的发表稿与初稿有较多改动,其中一部分是作者吸收了郭沫若的意见。即令是《沁 园春·雪》这样流传很广的名篇,毛泽东在1957年正式发表前亦曾征求过臧克家等诗人的修改意见。据臧克家回忆,“原 驱腊象”改为“原驰蜡象”即出于他的建议。在笔者看来,毛泽东是否请人修改自己的作品,关键并非在格律诗与长短句的区 别,而是以是否有望通过修改成为有诗意的艺术作品为度。《到韶山》、《登庐山》是在相隔两个月、经反复斟酌之后才转请 郭沫若修改的。《水调歌头·重上井冈山》、《念奴娇·鸟儿问答》亦然。对于那些自认为诗味不足、较多诉诸理念的作品, 毛泽东无意请人修改。1960年6月13日,毛泽东作《读报有感》之四,次日即抄示董必武等参加中央政治局会议的战友 们。以毛泽东向来持有的严谨态度,在自己尚未反复斟酌的情况下是不会请人修改的,此举显然只在让战友们分享斥责赫鲁晓 夫的愉悦。

  毛泽东为他人修改作品亦并非以格律诗与长短句为选择标准,主要是考虑对方的身份。从现已披露的材料看,毛泽东 曾先后为胡乔木和陈毅修改过诗词。1964年12月,为胡乔木修改《词十六首》,1965年9月又为他修改《诗词二十 六首》(其中有七律五首)。1965年7月,为陈毅改写五律一首,并代拟标题《西行》。该诗律对精严,妙用比兴。据陈 毅亲属回忆,颔颈两联“是主席的神来之笔”。因此该诗可视为两人的联袂合作。胡乔木是毛泽东的政治秘书,病疗期间以吟 诗赋词颐养身心;陈毅则是井冈山时期的老战友,但年龄相差八岁,且于格律诗词“还未入门”(毛泽东语)。毛泽东乐于为 这样两位党内同志修改诗词,显然是考虑到以上种种因素。

  〔作者冯锡刚,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出版系副教授〕

  注释:

  [1]《胡乔木书信集》,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689页。

  [2]《毛泽东书信集》,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607页。

  [3]《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10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6年版,第427页。

  [4]吴冷西:《十年论战》,中央文献出版社1999年版,第228页。

  [5]《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10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6年版,第488页。

  [6]《蕙风词话——人间词话》,人民文学出版社1960年版,第208页。

  摘自:《党的文献》2003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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