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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抑制高能耗项目饥渴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1日16:50 南风窗

  一旦电力出现过剩,由于众多银行、国有企业牵扯其中,又涉及复杂的地方利益,大上快上高耗能项目恰恰是最容易解决诸多问题的捷径。这从一个侧面解释了中国实现单位GDP能耗指标面临的利益结构难题。

  □本刊记者 阳 敏 发自北京

  今年年初,我国提出将在“十一五”期间单位GDP能耗降低20%左右,今年单位GDP能耗降低4%。然而,今年上半年,能源消费增长速度超过GDP增速,单位GDP能耗不降反升,增加0.8个百分点。压力之下,近日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与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14家中央企业签订了节能目标责任书。

  值得注意的是,20%是“十一五”规划8个约束性指标之一。与期望指标不同,它具有法律效力,即依靠国家力量加以保障的效力,假若执行不到位,相关单位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据相关专家指出,“十五”期间也提出了单位能耗降低20%的预期指标,但结果反而上升了13%,那时并无约束性指标的说法,因此也不了了之。

  高能耗阶段能否自行过渡?

  有专家认为,现阶段中国单位GDP能耗居高不下的根本原因在于

中国经济目前所处的发展阶段的特殊性。“中国目前正处在重化工业阶段,而重化工业内部也分成不同的产业部门,按照目前的分类标准,主要分成能源矿产、原材料和重加工业这三大门类”,中国宏观经济学会常务副秘书长王建说,“能源矿产和原材料部门是重工业的基础部门,在工业化进入重工业阶段后,按照各国工业化的一般规律,首先是充实这些基础部门,然后才能进入以重加工业为主导的发展阶段,因为重加工业是以工业能源为动力,对各类原材料进行加工,所以如果没有充足的原材料供应,重加工业就成了‘无源之水’。”

  国家统计局提供的数据显示,我国主要能源及原材料产量上半年都增长较快,如全国发电量增长12%,原煤产量增长12.8%,石油消费量呈现大幅上升趋势,上半年原油、成品油进口增长都在16%左右,生铁、粗钢和钢材产量分别增长20.8%、18.3%和25.8%,水泥增长20.8% ,都超过了10.9%的GDP增长——这说明大量投资流入石油、电力、煤炭、钢铁、水泥、石化、有色金属等重基础产业领域,并且已经形成巨大的产能。

  由此可见,起始自2003年的本轮经济增长新周期中,中国出现了显著的重化工业为主导的增长势头,同时,中国的工业化并未脱离各国工业化的一般规律,首先仍然进入“重基础”工业发展阶段。如果说,中国经济目前正处在“重基础”工业发展阶段,那么要想大幅度降低单位GDP能耗就将面临重重困境。

  比方说,能源与原材料工业都是高耗能产业,生产1吨钢平均需要2吨煤,发1度电平均需要400克煤,而重加工业是对原材料进行加工,单位产出所消耗的能源就少得多。再举一个例子,半导体工业的基本原料是硅片,生产每吨工业硅的电耗基本与每吨电解铝相等,是每吨电炉钢的25倍。工业硅约为1万元/吨,利用工业硅生产的多晶硅为40万元/吨、单晶硅棒为150万元/吨,研磨、抛光单晶硅生产的硅抛光片为350万元/吨,所以加工越精细,附加值就越高。而深加工过程中,能耗占产值的比重会大大下降,所以,只有进入重加工产业发展阶段,单位产值能耗才会出现明显下降趋势,因为推动产值增长的因素,已经从能源、原材料的消耗转变为技术与知识的附加值。

  以此观之,中国经济发展能否从“重基础”工业发展阶段顺利过渡到重加工业阶段,便成为问题的关键所在。不少专家或业内人士忧心忡忡,极力呼吁降低能耗,并将产业结构转型视为难点、重点。而中央政府实行宏观调控的动机和着力点也在于此。

  按照比较理想的方案,要实现节能降耗,调整产业结构的重点应该是大力发展第三产业,降低第二产业,尤其是工业所占的比例,而在工业中间,又要降低能耗高而产出低的能源与原材料工业所占的比例——相关数据显示,第三产业比重增加1个百分点,工业比重降低1个百分点,全国能源消费将减少2499万吨标准煤,万元GDP能耗将降低0.018吨标准煤;在工业中,冶金、化工、建材等高耗能行业能源消耗占工业能源消耗64%以上,产出仅占25%左右,万元增加值能耗5.69吨标准煤,如果这些高耗能行业比重降低1个百分点,工业中其他行业比重增加1个百分点,年能源消费将减少2775万吨标准煤,万元GDP能耗将降低0.02吨标准煤。

  调控何以拗不过市场行情?

  值得注意的是,仅占GDP3.14%的钢铁行业占全国能耗总量的15%。钢铁行业如此,其余一些原材料产业亦有类似情形,而能源乃现代国家之经济命脉,中央宏观调控不得不行。

  为此,国家对钢铁等高耗能行业的发展采取了一系列限制性措施。比如,为限制钢铁行业投资增长过快,国家采取了提高市场准入门槛、强化信贷审核、冻结土地供给等一系列措施。这些措施的出台,似乎出现了立竿见影的效果,从投资来看,2004年初钢铁工业投资增长率曾高达173%,今年上半年已经下降到8.8%。但是,由于目前全国已形成的、在建和拟建的炼钢能力超过6亿吨,以往投资的产能逐渐开始释放,今年上半年钢材产量仍旧增长了约25%,预计今年钢材净出口1200万吨。

  有观点认为,由于大量投资涌入重基础工业,目前重基础工业不仅已经没有瓶颈部门,反而是产能过剩最集中的部门,所以中国在“十一五”后期将可以进入以重加工业为主导的工业化阶段了。但不同的观点认为,上述看法过于乐观。钢铁产业的走势同样可做例证——2004年,国务院将钢铁行业列为六大过热行业之一加以控制,并于当年4~5月严惩江苏地方政府上马的钢铁企业“铁本”,以起到“杀一儆百”的效用,当时的钢铁价格迅速下降大约1200元/吨,但6月钢铁价格再次上扬。之后,钢铁价格曾一路走高,并有业内人士评价说,2005年成为10年来钢铁供应最紧缺的一年。

  为何会出现这种看似与供求关系不符的市场行情呢?有观点认为,由于全球钢铁产业正在收获垄断利润,中国政府单方面宏观调控抗拒不了全球市场的巨大力量。2004年全球经济高速增长,这一增长并不是某一个地区的,而是全球性的,而钢铁作为工业粮食,已成为经济快速发展的必需品,钢铁在全球市场中的紧缺可以预见。尽管铁矿石价格受到紧缺及垄断因素的影响并上扬,但中国钢铁价格依然是世界上最具竞争力的。

  价格优势很大程度上与资源市场价格体系有关系。国家能源领导小组专家组专家周大地认为:“我国的土地、能源和其他矿产资源市场价格过低,排污收费的力度弱。这样的价格体系,促使我国在国际分工中向高资源消耗、高环境代价的低端产业和产品倾斜发展,难以引导对资源的高效利用和环境保护。

  二次调控指向了电力

  国务院最近针对内蒙古宏观调控执行不力乱建电站、新丰电厂违规建设酝酿重大事故,作出了非常严厉的处理决定。有业内人士分析,继钢铁行业之后,雷霆手段指向电力项目,也是大有缘由。

  在今年7月26日召开的“全国节能工作会议”上,国家发改委主任马凯表示,把能耗标准作为项目审批、核准的强制性门槛,坚决制止个别地方酝酿发展高耗能产业,防止出现电力供给与高耗能产业“面多了加水、水多了加面”的恶性循环。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信息中心统计分析处处长杨名舟曾在今年初指出,2002年以来,电力供需矛盾日益突出,而缺电以后的盲目投资、无序建设又形成难以控制的局面:小火电死灰复燃,高耗电企业纷纷上马,煤炭、土地、铁路、水等资源承载加重,环境污染加剧……

  据了解,“十五”期间全国将近新增1.8亿千瓦电力装机容量,“十一五”前3年将再增2.6亿千瓦电力装机容量,而预计到2010年全国总装机容量将达8亿千瓦——正如前文所述,曾经一度成为限制经济发展的瓶颈产业,很可能是今后产能过剩最集中的部门。这并非耸人听闻。关键的问题在于,电力产能过剩是否能够平稳过渡?业内人士算了一笔账:在电源项目建设资金中,银行投的钱到底有多少?以新增2亿千瓦电力装机容量,每千瓦装机容量5000元的造价来计算,再刨去20%的项目建设资本金,银行资金投入在电源行业已经超过8000亿。实际上,许多电力项目的建设资本金也是向银行借贷的,再加上未经审批的项目,银行投入资金不会少于1万亿元。

  在这种情形之下,一旦电力出现过剩,由于众多银行、国有企业牵扯其中,又涉及复杂的地方利益,大上、快上电解铝、电石、钢铁等高耗能项目恰恰是最容易解决诸多问题的捷径——如此一来,将会重蹈“九五”的覆辙。这正是马凯强调要预防的“面多了加水、水多了加面”的恶性循环。

  有专家指出,上半年单位GDP能耗上升,与上述怪圈循环并非毫无关联。而早在2005年底,“电力过剩之忧”的呼声便频频传出。已经有电力过剩地区出台政策支持高耗能企业这种与大趋势相背离的现象。

  国家政策引导先行

  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专家说,从某个角度来看,GDP能耗的“横向比较”是没有意义的,好比说,拿中国的GDP能耗跟美国比就没有什么意义,因为中、美两国处在完全不同的发展阶段上。而有意义的,只有GDP能耗的“纵向比较”,或者说“技术性比较”。

  来自国家统计局报告中的一组数字显示,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我国火电供电能耗约高22.1%,每吨钢可比能耗约高9.8%,每吨电解铝电耗约高7%,每吨水泥能耗约高43%,加工每吨原油耗能约高56.2%,每吨乙烯能耗约高61.7%,每吨合成氨能耗约高23.4%,每吨烧碱能耗约高14.7%,每吨纯碱能耗约高20%。按照该报告的评估,“目前我国仅上述几种产品每年就多消耗能源2.26亿吨标准煤,约占能源消耗总量的10.2%。如果仅将这几种产品的单位能耗降低到国际先进水平,我国万元GDP能耗将降低0.145吨标准煤。”

  正如周大地所说,国家在财政经常性预算中,应增加节能支出专项,支持节能科研和技术开发,支持节能示范项目和示范工程以及节能新技术的推广等。

  同时,为达到降低GDP能耗的目的,国家应进一步调整相关财税政策。周大地认为,近期要尽快解决电煤价格市场化问题:“对能源、能源载体和高能耗产品的出口,应该取消各种税费优惠、征收出口税,实行严格配额,以至完全禁止出口”。开征

燃油税,完善消费税——调节已有的某些消费税种的税率,对节能和环保型产品降低税率或者减免征税,将高耗能产品列入消费税征收范围。

  在财税政策的调整中,资源税的调整更显得迫在眉睫。比如,在煤炭工业中,从前资源税的征收基本上基于产量,而非资源量,这样一来,不但造成大量的产量瞒报现象,也是造成煤矿采收率过低的根源之一。有专家认为,资源税从按产量征收改为按储量征收,将是一项真正触动煤炭产业核心的改革,虽有消息称,资源税改革方案已经成形,不日将推出试点,但依据以往经验推测,此项变革之路仍旧漫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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