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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奖候选—香港乐施会简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6日10:43   中国扶贫基金会

  一、香港乐施会概况

  香港乐施会于1976年由一群关注贫困问题的志愿者在香港成立,1988年在香港注册成为独立的扶贫、发展和 救援机构,先后在全球超过60个国家推行扶贫及救灾工作,开展综合发展、紧急援助、教育、卫生和水利等项目,帮助贫穷 人自力更生,改善生活。

  香港乐施会(OxfamHongKong)也是国际乐施会(OxfamInternational)13家独 立运作的乐施会组织成员之一。各国乐施会目标一致,以“助人自助,对抗贫穷”为本,互相合作,但互不统属。国际乐施会 各成员在中国的项目,由香港乐施会负责统筹,以确保符合国情、社情及在中国法律规范下有效地推行。

  由1987年开始,香港乐施会便致力在中国内地推行扶贫发展及防灾救灾工作,项目内容包括:农村社区综合发展 、增收活动、小型基本建设、卫生服务、教育、能力建设及政策倡议等。由1991至2005年,香港乐施会在国内27个 省(自治区)、市赈灾与扶贫发展工作资金投入总额近3亿元人民币,受益群体主要是边远山区的贫困农户、少数民族、妇女 和儿童;农民工及艾滋病感染者等。

  1992年,香港乐施会在昆明开设了它在香港以外地区的第一个项目实施机构,后相继在北京、贵阳和兰州设立项 目办公室,项目活动内容和规模也随之增加和扩大,2005年正式成立了香港乐施会中国部,以为了更好的推动在内地的扶 贫发展与灾害救援事业,。

  香港乐施会在中国的扶贫发展与救援工作,一直坚持与各级政府有关部门积极合作,这也是它得以顺利开展扶贫和发 展工作并取得成绩的重要保障,为此也得到了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充分肯定。2000年获云南省政府颁发的“ 捐资助学楷模”奖。2001年香港乐施会的工作得到国务院扶贫办发表的《中国的农村扶贫开发》白皮书肯定。2003年 获《南风窗》杂志颁发公共利益2003年度榜“扶贫奖”。2004年,香港乐施会总干事庄陈有获得中国首届消除贫困奖 ──奋斗奖荣誉。

  二、香港乐施会的信念和工作手法

  香港乐施会独立于并跨越种族、性别、宗教和政治的界限,与贫穷人群一起面对和解决贫穷和困难。“助人自助”是 香港乐施会开展工作的宗旨,“以权利为本”是香港乐施会的工作手法。基于这一信念,我们用全面及有效的方法在国内开展 9个主题工作,包括:农村生计,农民工权益,基础教育,农村卫生,艾滋病防治,救灾、防灾及环境,民间团体发展,两性 平等,世界公民教育。

  在国际事务层面上,香港乐施会也与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紧密合作。以WTO农业补贴谈判为例,香港乐施会 与中国农业部和商务部紧密沟通合作,共同反对欧美国家借大量农业补贴,向发展中国家倾销农产品,造成中国及发展中国家 的弱小农业和农民陷入困境以致破产。

  三、香港乐施会资金来源和使用

  香港乐施会没有任何宗教和政治背景,亦从不归属或服务于任何宗教和政治团体,并且从不接受外国政府的捐款。2 004-2005年度在香港筹款13710万港元。它的资金主要来自香港市民和商业机构的捐赠,超过90%的资金来自 香港市民的个人捐款(12784万),其中最主要来源是超过8万名香港公众每月捐款(8055万)。其它资金来源包括 义卖,专项基金,网站筹募,专项筹款活动。另外亦向香港特区政府申请赈灾基金进行赈灾项目(175万)。国际乐施会的 其它成员,亦有在资金上少量支持香港乐施会的中国扶贫项目(513万)。(以上数字皆为2004-2005年度)

  香港乐施会透过严格的内部项目管理、内部审计及外部独立审计机制,加上严格的行政成本比例及筹款成本比例等指 标控制,负责任并谨慎地管理和监察扶贫用款,以确保项目资金的使用得当及使用效益。并通过每年的香港乐施会年报公开发 表财务报告以向捐款人问责并接受社会的监督。

  四、国内扶贫项目合作

  1987年香港乐施会在广东省支持了首个在中国的扶贫项目──向当地伤残人提供康复服务。1991年香港乐施 会与贵州省有关政府部门合作水灾救援、民房重建等工作。1992年成立“香港乐施会中国发展基金”,并在同年与中国国 际经济技术交流中心签订合作协议书,并设立了(昆明)项目办公室,先后与云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昆明市对外经济贸易委 员会、贵州省农业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等部门合作开展农村扶贫发展和灾害救助工作。1997年香港乐施会 又与云南省扶贫办签署了长期合作协议。随着香港乐施会在中国的工作由西南扩展至西北,2002年香港乐施会与陕西省扶 贫办开展了农村扶贫发展项目,近年又与贵州省扶贫办合作培训项目。同时我们与国务院扶贫办系统合作开展多个培训、研究 及考察项目,内容除了农村扶贫发展外、还包括艾滋病、农民工务工前培训等议题。2006年香港乐施会与与国务院扶贫办 外资项目管理中心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就香港乐施会与政府多年合作所共同取得的扶贫经验进行积极示范和推广。

  香港乐施会投入了大量的资源参与了九十年代以来中国几次较大灾害的紧急救援与灾后重建工作,如贵州水灾、澜沧 地震、丽江地震、广西水灾、大姚地震、安徽水灾等。据不完全统计,自1995年至目前为止,香港乐施会已在云南、贵州 、广西、四川、河北、青海、陕西、甘肃、湖南、安徽、新疆、内蒙、北京等13个省(区、市)开展赈灾项目150多个, 累计投入资金8217万港元,平均每年投入资金747万元,用于紧急救援、灾后重建、减灾防灾和开展少部分的灾害培训 工作。在“非典”肆虐期间,香港乐施会迅速提供支持,进行了六个项目,与当地伙伴团体合作,向包括农民工等不能及时获 得援助的弱势群体提供援助,约1万6千民工受惠。

  五、新的合作与发展

  香港乐施会不仅与扶贫办系统、民政部等部门建立了合作关系,也与其它政府部门建立新的合作关系或联系,如劳动 部、民委、农业部、外交部、商务部及政协等,以共同推动内地的扶贫与发展事业。

  香港乐施会现时在国内十九个省市,包括云南、贵州、广西、重庆、陜西、甘肃、内蒙、青海、河南、安徽、湖北、 湖南、海南、浙江、江苏、北京、上海、天津及广东等地。

  香港乐施会在国内项目的支出,以及占香港乐施会项目总支出的比例,正不断稳步增长,由2000-2001年度 的1922万(占项目总支出25.2%),2001-2002年度的2227万(24.6%),2002-2003年 度的2771万(27.7%),2003-2004年度的3358万(33.6%),增加至2004-2005年度3 817万(31.3%)和2005-2006年度的3616万。而随着中国部的组成,国内项目的资金投入及所占比例亦 会进一步上升。

  2006-2007年度中国部的项目预算为6651万港元。预算详细分布情况如下:农村生计(777万港元, 下同),环境与救灾、防灾(1035万),农民工权益(655万),基础教育(548万),农村卫生(279万),艾 滋病防治(423万),民间团体发展(389万),两性平等(296万),世界公民教育(94万),研究、传讯及公众 参与(675万),项目行政、财务管理及监督评估(148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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