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住房建设规划公示 08年前供应11万套经适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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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2日02:31 国际在线 | |||||||||
本市经济适用房将逐步转变供应模式,由销售为主过渡到租售并举,将租售比提高到1比4左右。昨日,市规委在其网站上公示了“北京住房建设规划”(2006年-2010年),公示截止到10月15日。住宅五年规划首次将国企住房困难的老职工、拆迁中的低保家庭等纳入廉租房保障范围,住房困难标准扩大至人均建筑面积10平方米以下。还提出经济适用房将探索政府回购制度,不得直接上市,从制度上制止违规购买、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规划明确指出,2008年之前,本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规模力争完成800万平方米,约11万套。2006年启动限套型、限房价商品房项目试点。自2006年9月之后,新增住房建筑面积约5000万平方米,其中,新审批住房建设规模约2500万平方米,包括用于实物配租的廉租住房建设规模约20万平方米,约4000套。 “十一五”期间,用于实物配租的廉租住房建设规模约47万至60万平方米,约1万套,还将通过租金补贴的形式,解决其他约6.7万户“双困”家庭的住房问题;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规模约1500万平方米,约21万套。享受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的住房建设规模约1500万平方米。 政策动向经济适用房拟不得直接上市 规划提出,今后,本市探索建立经济适用住房实行“内循环”的流转模式,即经济适用住房不得直接上市,由政府回购;加强建设、销售、流转全过程管理,从制度上制止违规购买、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切实发挥经济适用住房的保障作用,真正解决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 相关专题:国六条调控房地产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