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妥善处理黄金周旅游投诉 三件投诉立案受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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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0日09:54 广西新闻网 | |||||||||
广西新闻网南宁10月10日讯(记者喻媛媛)“十一”黄金周已经过去,据自治区假日办统计,黄金周期间共接到游客咨询、反映和投诉电话33个,急需解决问题均已得到及时、妥善处理。其中,依法需要立案受理3件旅游投诉已按程序进行受理,这3件投诉的主要表现在合同违约、服务质量不达标等情况。 10月3日,林先生电话反映:他的朋友罗先生一行5人,参加由南宁青旅组织桂林游
10月4日,河池游客韦女士电话反映:她们一行3人参加南宁中旅组织南宁龙胜资源旅游团,原来与旅行社签订合同时,住宿标准为“准二星”,但龙胜入住时却没有独立卫生间,在资源住宿没有热水,并且全陪服务态度差,旅行社存在降低住宿服务标准行为。值班人员告知韦女士要保存好与旅行社签订的旅游合同,国庆假期之后,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南宁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处理。 10月5日,天津李先生电话反映:10月3日,他们一行参加由南宁海航旅行社组织北海—德天—靖西—南宁三日游览活动,旅行社存在降低服务标准、住宿不达标、司机疲劳驾驶等违约问题,要求索赔。值班人员告知李先生,此事可在旅游活动结束后的90天以内,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南宁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处理。 编辑:李华林作者:喻媛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