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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季少女偷走女老板钱包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0日13:02 新闻晚报
□焦晓虹 通讯员李鸿光

  晚报讯 花季少女阿珍(化名),为减轻家庭经济负担,暑假期间,应聘本市一家私人摄影社做前台服务员。因不满女老板克扣她的工资,竟然头脑一热盗走了老板钱包。昨天下午,上海静安法院以盗窃罪判处阿珍拘役2个月,缓刑2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7月10日,是该摄影社发薪的日子。因属试用期,在该摄影社干了22天前台服务员阿
珍的只能拿到100元钱作工资(未实际拿到)。阿珍感到十分委屈和愤愤不平。

  当天临下班前,阿珍见老板一只拎包放在办公室沙发上,遂起报复念头,乘人不备之际从拎包内偷出钱包逃离现场。回到家,阿珍发现钱包内除了数百元人民币外,还有欧元500元、美元360元现钞和好几张各银行的银行卡。她吓得头冒虚汗腿骨发软,为给女老板一个交代,她又在一家复印社打印了一份信件“……我拿了应得的钱,虽然多了些,甚至超出了想象,但这是您逼的!”然后,她来到摄影社斜对面一家快餐店,叫了一份饮料及老板的银行卡及钱包,托送外卖的店员送到老板手中。

  到案后,深感忏悔的阿珍及家人退出了全部赃款。而女老板则在公安机关询问笔录中表示:“公司员工在试用期内,是没有工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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