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越界惹恼楼上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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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1日12:32 新闻晚报 | |||||||||
□通讯员杨克元 记者李胜南 晚报讯 底楼居民为“美化生活”,筑建棚架,“大肆”绿化,给邻居家的生活造成了“麻烦”。前天,闵行区法院判决,楼老伯家天井内搭建的构筑物限期拆除,同时判令其房屋南侧外墙向南延伸三米范围内的植物进行修剪,植物高度不得超出家中天花板中心线的高度,且今后应按该方式定期修剪。 闵女士住在203室,楼老伯住在103室。楼老伯在自家的天井内用三角铁架、铁丝网
楼老伯却认为自己并不影响闵女士家的采光、通风。楼老伯说,法律上没有规定庭院内不准种植绿化。 法院认为,楼老伯在天井内搭建的构筑物,给相邻居住的闵女士带来安全隐患,应予拆除。楼老伯种植花草欲美化自家庭院环境,但应当适度、合理,不应给相邻方生活造成不便。其在天井内种植的部分植物已长到二楼位置,对二楼居民晾晒衣服造成影响,其理应采取措施消除该影响。故楼老伯应对植物定期修剪、清理,不得超出一定高度,并保持庭院整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