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出尔反尔吞房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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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1日12:32 新闻晚报 | |||||||||
□通讯员吴红兰 记者李胜南 晚报讯 一对夫妻在日本调解离婚后,妻子对在中国上海的房产出具了弃权书,但之后却迟迟不肯将房产过户给丈夫。前天,嘉定法院判决该房产归丈夫陶先生所有。 1987年,陶先生和苏女士结婚。婚后,两人同去日本打工。2000年,两人在上海嘉定区购买了一套房产,产权登记在苏女士名下。2003年,陶先生和苏女士在日本调解离婚,
法院认为,被告出具“弃权书”已超过一年,故其要求变更或者撤销的请求得不到法律保护。“弃权书”充分表明了苏女士放弃该房产的态度和立场,而并非如苏女士所述“弃权书”仅是一份意向书的辩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