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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报热评:中国已迎来建设和谐社会的历史机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2日09:49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0月12日电 备受海内外瞩目的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11日闭幕,香港各大媒体今日均刊出社评文章指出,中国已经具备了构建和谐社会的各种有利条件,迎来了建设和谐社会的历史机遇。和谐社会是一项庞大宏伟的系统工程,从国家机关到社会组织再到每个公民,都不能做旁观者,不仅置身其中,更要身体力行。

  香港《文汇报》的社评文章以《中华民族文明发展的里程碑》为题指出,会议通过
了《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一具有重大指导意义的纲领性文件,是中华民族文明发展的一个里程碑,体现了中共新领导层吸取中华文明精华,把中国发展与人类进步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内政外交方略,反映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表达了促进讲信修睦、协和万邦的中华文明复兴的民族愿望,也展现了中国高举和平、发展、合作旗帜,努力建设和谐世界的良好形象。同时,这一文件对促进“一国两制”下港澳与内地的和谐相处,以及推动海峡两岸加强交流合作,实现和平统一,亦具有重大意义。

  此外,在“一国两制”方针下,中国构建和谐社会,还包括加强内地与港澳守望相助、繁荣与共的关系,以及推动海峡两岸交流合作,实现和平统一这两方面的重要内容。构建和谐社会,符合海峡两岸和港澳同胞的根本福祉。

  香港《大公报》的一篇评论文章指出,和谐社会建设是一个结构庞大、内容繁多的宏大系统工程,涉及国家政治活动和公民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而在这个系统工程中,完善、协调、统一的法律制度是和谐社会的基础。

  “和谐社会”是中国社会各阶层广泛接受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党中央就和谐社会建设作出重要部署,是合乎国情、顺应民意的。现在,目标已经确定,措施已经明确,摆在全党和全国人民面前的基本任务就是严格落实这个纲领性文件,为构建和谐社会做踏踏实实的工作。

  文章提醒说,在推进和谐社会建设过程中,不仅防止有关机关组织或个人消极对待敷衍应付,要靠法律制度,即使是协调众人的行动,引导大家的热情,使其形成整体合力,发挥最大效能,都要靠法律制度来规范和引导。

  香港《明报》的评论文章以《党要管党加强监督反腐》为题指出,六中全会公报中强调,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在中共,必须充分发挥中共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要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扩大党内民主,推进党务公开,以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

  文章指出,致力党风廉政要加强群众工作,昨日发表的全会公报提出,要以中共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全会并对中共党内建设提出六项要求。

  香港《星岛日报》的评论文章指出,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标志着中共修正“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发展理念,将更多地注重社会公平。这是改革开放28年来,社会建设首次成为中共中央全会的主要议题。

  文章并引述分析人士的话说,这意味着中共将着力构建与农村、就业、教育、医疗、环保等等关乎民生的具体制度和机制,以尽量减少执政过程中人为因素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

  香港《成报》的评论文章指出,会议在部署今后的任务时特别提出,要维护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推进祖国统一大业。

  全会在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作出部署中提出,要激发社会活力、增进社会团结和睦,发挥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巩固和壮大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维护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推进祖国统一大业,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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