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国家教委副主任:这20年义务教育为何这么难?(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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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2日17:06 国际在线 | |||||||||
1985年5月出台了《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后来国家教委在1985年成立,成立这个机构就是要推动这些目标的实现,柳斌出任这个新机构的副主任。 当时开会的时候,副总理万里说,如果我们经过5年努力,到1990年,能使除了京津沪三大城市外,还使沿海的几个省份普及义务教育,普及的人口就相当于两个日本,一个美国,大家听了都很振奋。
柳斌:后来,国家教委确定我做义务教育法起草领导小组组长。我们组织了一个班子,当时有人认为普九太早了,只能普及五年义务教育。但是持这种意见的人不多,因为“文革”前即已经提出了普及小学教育的目标,1982年教育部就发布了普及小学教育的文件,这时候怎么能只普及小学教育? 记者:制定过程中是否有不同意见? 柳斌:在是否收杂费的问题上有争议,一部分人认为杂费不要收了。一算账,杂费有6个亿,1985年的6个亿是很大一笔数字,国家拿不出这笔钱。全国人大讨论后,决定还是只写免收学费。而且以前的杂费确实很低,没想到后来慢慢地越收越多。 确实,正如柳斌所说,义务教育法中“免收学费”不免“杂费”的规定,日后成为乱收费的一个借口,“杂费”雪球越滚越大,是个“无底洞”,甚至成为一些贫困儿童的梦魇,这在当时,是没有料到的。 柳斌:当时制定义务教育法的原则是宜粗不宜细,先把最主要的原则确定下来,法一出来,有人说这是“豆腐法”,软法,因为对投入没有硬性规定。后来我们和全国人大联合召开了座谈会,我在会上讲,义务教育经费由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筹措的大原则已确定了,具体的硬性规定很难出台,大家还是要把认识统一到执法上。 从一开始,因财力所限,义务教育就没能做到免费。当时,决策层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思路是把发展基础教育的责任交给地方各级政府,而城市和农村的巨大差距又造成了教育鸿沟。 柳斌:我们想,要实现9年义务教育,只能依靠人民办教育。一靠农村教育附加,按农民前一年的纯收入征收,比例是1%-1.5%,这个钱是拿来改善办学条件和聘请民办教师;二靠农村教育集资,这是建校舍的钱,因为农村的学校国家没有专项拨款,不纳入基建计划,纳入基建计划的只是城市学校,农村只能自己管自己。 这种方式,一方面满足了农村群众子女受教育的需要,另一方面又加重了农民的负担,我们的20年义务教育是以加重农民负担为代价取得的成就。 在农村是农民教育农民办的思路,来缓解经费矛盾,在城市,则是鼓励企业办学(这几乎占城市教育规模的40%),并且都也写进了当时的教育法。农民和企业成为社会主义中国义务教育的承担者。 记者:20年过去了,这个问题一直没办法解决吗? 柳斌:今年制定的义务教育法把这个问题解决了。 记者:在之前我们没有解决这个问题最核心的原因是什么? 柳斌:就是没钱,财政没钱。我国财政在很长时期内是企业投资为主体,财政作为社会公用事业投资主体的角色长期未能到位。 来源:东方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