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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航原财务部经理挪用公款12亿 贪污受贿六千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7日03:31 国际在线

  据广州日报报道,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因巨额“委托理财”业务引发特大腐败案件。昨日上午,该集团原财务部经理陈利明因侵吞5000余万元贿赂款,挪用高达12亿的公款,在广州中院出庭受审。一同涉案的还有南航集团原副总经理彭安发。汉唐证券公司及其原广州总部负责人韩晓军亦因涉嫌单位行贿罪,同时被列为被告。

  据检察机关指控,从2001年至2005年7月案发,被告人陈利明涉嫌利用违规的“委托
理财”业务,收受他人贿赂款共计人民币5300余万元,贪污公款1200余万元,挪用公款12亿元。其中3亿元被挪用公款与被告人彭安发有关,至案发时为止,该3亿元被挪用公款仍未归还南航集团。

  违规:南航“委托理财”43亿元

  2001年8月间,被告人陈利明、彭安发和时任南航集团总经理的颜某某(现已退休)3人商量,决定利用南航集团的银行信用贷款,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有固定回报的投资理财业务。鉴于上述业务有违国家相关的金融证券法规的规定,遂商定此事只控制在3人范围内知悉。

  按陈利明昨日在法庭上的说法,南航集团之所以会作出此违规之举,是因为“当时南航集团刚与上市公司‘南方航空’在财务上分立,集团财务捉襟见肘,资金很紧张,得开些财路。”

  受贿:回扣外加豪宅、宝马

  据指控,2001年8月底,南航集团委托汉唐证券进行金额为5.126亿元人民币的理财业务。汉唐证券广州总部负责人韩晓军按事先与陈利明个人商定的条件,代表汉唐证券私下与陈签订有关“顾问费合作协议”。2001年8月至2003年4月间,由陈、韩具体经办,南航集团在汉唐证券进行了4次一年期委托理财业务,共计人民币16.426亿元。韩代表汉唐证券按理财金额1%的比例共支付给陈利明贿赂款1642.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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