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瞭望》新闻周刊:我国出现无直接利益冲突现象(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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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7日14:51 国际在线 | |||||||||
因势利导 政府站在维权第一线 基层政府变“被动应对”为“积极支持”。当前,沿海地区群众对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提出了更高要求,民主意识、公平意识、维权意识、参政议政意识明显增强,参与表达利益诉求的行动更积极。
广州市维稳及综治办秘书长钟健平说:不管是高校知识分子、外企白领、中小老板、个体户,还是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各类人群都在“维权”的旗号下找到了共同话语,包括维护自身的财产权、劳动福利权益、消费权益,也包括争取社会公平权、公共事务知情权、要求防止权力滥用、为困难群体“拔刀相助”等等。 对此,一些基层政府在群众维权行动面前感到左右为难,既不能反对,因为维权是民心所向;又不敢支持,因为维权行动针对的往往是基层政府本身存在的问题,这导致一些基层政府把维权列为“敏感问题”,予以回避。 对此,江苏省溧阳市委书记高清说,目前许多利益冲突并不是谁的主观过错造成的,更不是党和政府的“丑闻”,这应该成为社会共识。我们需要转变观念,引导全社会鼓起勇气正视社会矛盾,以干群同心同德的姿态,理直气壮地支持、引导、规范群众的维权行为。 拓宽渠道推动“协商式维权”。目前,群众寻求救济的途径依然主要局限在“信访”上,手段比较单一。当普通来信来访不能解决问题时,群众不知道到哪里求助,只好一味采用“升压法”:反复信访、集体上访,采取过激手段等。 而基层政府化解矛盾的手段也比较单一,通常是由政府工作人员谈判,下级谈不通就请上级谈,外地籍干部谈不通就调集本地籍干部出面谈,再谈不通、劝不散就强行驱散。 这样的群众工作方式应当改变,各地党委政府在拓宽维权渠道方面也进行了有益的探讨。如江苏省信访局对复杂信访案件采取听证会制度,利益冲突双方及其律师、亲友、政府相关部门代表、工会、妇联、共青团、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等社会各方人士共同会诊,裁决结果在媒体公布。深圳、广州等地全面推广“市政设施规划公示制度”,拟建市政设施规划草案向社会公示,并在相关地区居民中广泛讨论听证。 这种民主协商、群众教育群众的做法,能有效地息讼止争,化解社会矛盾。 媒体承担社会责任,促进“有序维权”。记者采访发现,一些群众光知道要维权,但对什么是自己的合法权益、如何依法维权,认识十分模糊甚至错误,维权目的、维权方式具有很大的盲目性。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吴树坚说,文化不高的老百姓,不习惯严格遵从法律,而是以自己的感觉为法律,自己感觉合理的才信服。特别是农民群众的依法维权意识亟待加强。 他认为,目前普法宣传教育重担越来越多地依赖媒体,而广播、电视、报纸、杂志倾向于跟着广告走,不少成了“都市媒体”、“经济效益媒体”,农民教育、政策宣讲、法治解释方面的内容非常少。报纸可以用一个整版详细讲解怎样开办一家燕窝炖品店,但不大教农民怎样选举村委会、怎样参与集体资产管理。 此外,缺乏正当组织依靠的外来人口,逐渐形成了联系较为紧密的老乡团体,来自同一地区的外来工集中从事同一行业并居住在同一区域的出租屋,一呼百应,往往容易引发“另类维权”的过激反应。 有关人士认为,要促进底层群众“有序维权”,当务之急是要有正常合法的渠道使他们的利益得以表达,当前应进一步推进农民工纳入工会建设,把法律援助服务触角深入到农村、社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