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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扁总部推反贪腐法案 呼吁增订第一家庭条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3日13:05 人民网

  人民网10月23日电 反贪倒扁运动重新出发,倒扁总指挥施明德今天召开记者会,表示,下一步反贪腐行动将进入台湾校园与推动“反贪腐法案”并进。“反贪腐法案”推动“党产条例”尽快付委,也针对台“第一家庭”诸多的财产问题,盼增订“第一家庭条款”,锁定“院长”级以上的官员二亲等内,所有财产申报与取得,都要摊在阳光下。

  阳光一身腥反贪腐出击

  据台湾东森新闻报道,倒扁总部今日上午召开记者会,公布下一阶段的行动。新闻总监张富忠表示,下一阶段将重点放在推动“反贪腐法案”,积极与“朝野”各党接触,争取共识;另一方面,总部也将计划到全台各大专院校演讲,接触尚未被政党绑架的新公民,预计本周可以上路。

  施明德表示,反贪腐运动最重要是希望能建构一个干净的政治空间,台“立法院”各党团都提出不少阳光法案,“但‘阳光’已经被政客玩臭了”,因此提出“反贪腐法案”,要创建反贪腐法案并非一朝一夕可完成,因此呼吁尽快让“党产条例”付委,进入实质讨论。

  倒扁总部除追讨

国民党威权时期不当取得的党产外,希望加入违法、无法源取得的财产并限期归还等原则。

  球员兼裁判质疑“立委”打假球

  倒扁总部国际发言人盛治仁认为,政党基于私利,往往在制定相关法案上都设下捕俘,再拿这些法案来欺骗人民。他举政治献金法为例,根据2004年底“立委”选举数据显示,男、女“立委”平均仅申报687、743万元,国、民、亲三党则分别平均申报756、1101、935万元,他要问大家“你相不相信?”他个人认为有九成的数据是假的。

  盛治仁也提到,至今没有“立委”因申报不实而遭处罚,显见政治献金法的漏洞很大,对于容易取得的岛内财团仅设轻微的行政罚,对于几乎没有取得管道的岛外法人,却设下5年以下的重罚,事后核实上也未确实运行;他建议可仿美,委外找会计师核实工作,不能再寄望这群有利害关系的“立委”。

  设“第一家庭”条款扩大规范二亲等

  倒扁副总指挥姚立明也表示,倒扁总部盼修订贪污治罪条例,针对“院长”级以上官员二亲等内增订“财产来源不明罪”、并扩大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制、各项社交活动“强制报备与主动注册”至二亲等内等;这也就是所谓的“第一家庭条款”。

  “财产不明罪”包括除追究官员本身不明财产外,其二亲等内都要追查,并将不明财产推定为贪污贿赂犯罪所得,除处以罚则并没收其财产,境外存款如未申报,也构成犯罪行为;二亲等部分,以“第一家庭”为例,赵建铭就在其规范中,但其父赵玉柱不受限。

  另外,倒扁总部希望扩大公职人员财产申报量程至二亲等以内之家属,规定官员需“动态”申报个人与家庭财产,并提高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与政治献金法等相关刑事罚则,并溯及既往10年,避免发生漏报、谎报等行为。

  张富忠认为,“党产条例”是庞大的法案,要尽快通过有一定困难度,但如一直在台“立法院”程委会里卡关,无法付委讨论,要通过是遥遥无期,其他三个条例部分,则是早已在各委员会里头,倒扁总部盼能加入所提条件,尽快付之二读并三读通过。

  姚立明呼吁,这些反贪腐法案应尽快于年底北高市长与市议员选举前完成,选民可将各政党在推动上的表现,作为投票的引用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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