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规定记者评职称须完成正面宣传报道任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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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6日09:41 南方新闻网-南方周末 | |||||||||
本报记者 朱红军 10月18日,一份通知,让安徽省某市机关报记者李欣(化名)陷入了沉思。 6年前,他顺利获评安徽省新闻系列专业技术资格中级职称,按照惯例,5年后即可参评副高职称,2005年,因为论文数量不够,李欣未参加,今年,他四下求助,以为过了论文
而现在,因为这个通知,李欣评选副高职还需过一道很重要的关。 事情起因于5天前,省人事厅等有关机关下发了《安徽省新闻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试行)》(下称《试行标准》)。 这份长达16页,同步送达安徽省下辖17个市人事局等单位的《试行标准》,与往年有了较大改变,“除了以往都有的论文和获奖要求外,增添了许多量化数字指标。” 李欣虽然位居报社中层,但尚在一线,所以数量指标还不成问题,真正挡在他面前的“坎”是该标准中一项有关“正面报道”的规定。 本报记者查阅该《试行标准》发现,在高级记者、编辑职称评定能力条件栏中,悄然增添了一项内容,“每年在中央主要新闻媒体刊播正面宣传报道安徽的稿件不少于三篇,其中专职从事向中央主要新闻媒体供稿的,每年不少于30篇。” 降至副高职称,即主任记者、编辑评定,这一数量要求相应减少为,每年一篇,专门供稿者不少于20篇。 《试行标准》对正面报道的篇幅,亦有详细规定,“每篇不少于500字,或时长不少于20秒”(指电视和电台记者)。 试行标准也作出明确界定,“中央主要媒体”包括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五家。 除此之外,在文件附则中还制定了相应的处罚规定,“在新闻报道中出现严重导向错误,除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外,在以后两年内不得申报。” 横空出现的“正面报道”关,难住了这位在基层党报工作了十余年的老记者。他所在报社只是安徽一家普通地级市的机关报,平时几乎没有机会与中央级媒体打交道,“省里的报纸可能还好些,我们这些小报要在中央大报上发文章,难啊。” 此前,他所在的报社,按照惯例,已经公示了本年度推荐副高职称的人选,但“通知一下来,就撤下了公示”,已经装裱好的送评材料再度发还个人。 什么报道算正面报道 李欣说,在他所属的地市机关报系统,只要受聘,拥有副高级职称的人,每月工资比拥有中级职称的人高200多元,升至副高后,还可享受一年一次体检,而中级则两年一次…… 更为关键的是,在地市级机关报,只有拿到高级职称,才意味着有进一步升迁的机会。“我在外省报社供职的同学,大多已经正高了。” 和李欣一样苦恼的还有安徽省另一地级市晚报的副刊部主任张海(化名),他的日常工作主要是约稿和编稿,几乎很少涉及新闻采写,“我们做副刊的,新闻本身就少写,还要在中央的那几家媒体上发表”,他表示,困难确实不小。 更有受访者认为,“地方报纸首要任务是为地方服务,而向上投稿宣传安徽形象应是外宣部门的工作,”因此,《试行标准》对一般记者来说要求过严。 相较于部分质疑声音,更多的参评者则流露出疑惑,“中央主流媒体除了这五家,其他的比如新华社下属的报纸,团中央下属的《中国青年报》,算不算?” “如果我的报道被中央电视台某读报栏目读了算不算?被人民日报网站转载了算不算……” 李欣查询了很长时间,终于想起,自己曾有一篇文章被中央电视台《马斌读报》栏目读过,这是一篇展示安徽省基层乡镇机关良好工作作风的稿件,但他也有上述担忧。 类似的疑问还包括对正面报道的理解,“有很多报道并不是正负截然对立的,比如话题之类的评论报道,怎么算?” 一位擅长时评的新闻从业者问道。 负责此项工作的安徽省人事厅负责此项工作的一位官员表示,所谓正面就是符合国家正确的舆论导向,地方重大成绩、活动、地方名人皆是好题材,“就是不要尽找问题批评,问题客观存在,但老做会有负面影响。” 而针对这些具体而微的困惑,试行标准尚未一一阐释,这位官员解释说,“标准是死的,还需要在实际评审中视具体情况实事求是。” 相关专题:南方周末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