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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武汉大力治理不文明养犬行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30日21:05 新华网

  新华网武汉10月30日电(记者熊金超)狗患给社会和民众安全带来很大危害,武汉市为此大力治理不文明养犬行为。

  武汉市公安局副局长夏志刚介绍说,武汉市是全国整治“狗患”较早的城市之一。1995年,武汉市出台了《武汉限制养犬规定》,将全市7个中心城区列为限制养犬区;今年3月1日,武汉开始施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也首次将“宠物扰民”行为纳入处罚范围:“饲
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今年6月1日起,武汉市又正式施行《武汉市养犬管理条例》,限制养犬区新增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规定养犬必须办证。养犬单位和个人不办理养犬登记的,公安机关将留检犬只,并对单位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500元以下罚款,责令限期办理养犬手续;逾期不办理的,没收犬只。

  但公安机关统计数据显示,《武汉市养犬管理条例》今年实施后,全市15万只狗中办证的仅有3100只。2002年,武汉物价部门曾尝试取消办证的费用,甚至连30元的工本费也一并取消。一时间,青山区出现了排队办狗证的情形。一年下来,全市办证虽创纪录地达到2万个,但更多养犬者仍无动于衷。

  夏志刚说,城市养犬的管理,关键在人。城市狗患的整治,需要全社会的关注。

  湖北省

宠物协会负责人也表示:“文明社会需要宠物爱好者有更强的公德心,更强的自我约束力,让人与犬都能够在一个和谐、安全、幸福的环境中相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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