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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银行是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31日16:37 人民网

  人民网北京10月31日讯 (记者 赵颖) “反洗钱法规定的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指的是人民银行。仅去年一年就检查了几千家机构,处理了上百家。”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刑法室主任郎胜在今天下午的新闻发布会上指出。

  郎胜说,反洗钱法的制定,规定的一系列的制度和措施,对发现犯罪违法所得的来源和流向,以及及时采取防止资金转移的一些措施,提供了法律依据。对防止资金外流是一
个十分有力的措施。

  郎胜说,反洗钱是社会经济发展以后出现的一个新的课题,也是建立市场经济面临的一个新的挑战。国务院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这几年来,已经制定了金融机构的反洗钱具体办法和大额、可疑交易的报告制度,以及存款实名制,这些都是和反洗钱有关的一系列措施。

  郎胜介绍说,洗钱案件的管辖权也是公安机关行使的。在涉及到群众、社会组织发现了一些洗钱嫌疑之后,去判断谁有管辖权,不好判断,所以要向公安机关报告便于群众举报和揭露这些案件。国家机关之间的案件移送,比如

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发现了洗钱嫌疑,虽然洗钱案件归公安机关管,但是有些案件还牵扯到其他案件,比如贪污贿赂案件、腐败案件,那些案件的侦查权不一定是公安机关的,可能涉及到其他的机关,所以在国家机关间转送这些案子,应该知道这个案件应该交给检察机关好,还是交给侦查机关好。这里说的司法机关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广义的司法机关,包括公安、法院、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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