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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永康重视代表建议城区犬类管理初见成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1日15:54 人民网

  人民网北京11月1日讯自今年4月12日市政府讨论通过《永康市城区犬类管理办法》以来,至9月30日止,浙江永康市共办理城区犬类登记发证447只、受理并查处群众举报52余起,捕获无证犬类549只。永康市城区犬类管理工作已初见成效。

  一、犬多成患代表呼吁强管理

  近几年来,永康市市民养犬日渐增多,随着生活条件的不断改善,喂养宠物犬也成为了一种时尚。但由于缺乏必要的行为约束,无序养犬、犬患扰民的矛盾日益突出。今年1-6月份,该市110指挥中心接到被犬咬伤的救助电话37起、举报犬类乱窜扰民的92起,到疾控中心注射狂犬病疫苗的达5640人次,比去年同期增长20%左右。犬多成患,市民反映强烈,人大代表纷纷建言献策。去年该市人大3、65号议案建言加强犬类管理,今年人代会期间,该市人大代表吕雍元领衔的《犬多成患要求治理》的议案,提出了先在市区以家犬实行禁(限)养、由城管局制定具体管理办法、会同社区居委会及相关单位共同实施、市政府要在届内解决等具体的建设性意见。人代会后,永康市人大常委会马上落实相关工委加强对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跟踪督办的力度。永康市政府也“动”了起来,采取了一系列扎实有效的措施,“动”出了成效。

  二、领导重视建立组织明职责

  3月份,永康市政府及时召集创建办、城管、公安、农业、卫生、工商等相关部门参加的协调会,专题协调研究城区犬类管理工作。3月28日,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府办、宣传部、创建办、城管局、法制办、公安局、工商局、农业局、财政局、物价局、卫生局、民政局、东城、江南、西城等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市犬类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城管局)。组织学习参观,借鉴外地经验的基础上,4月12日,市长办公会讨论通过了《永康市城区犬类管理办法》,并于5月26日以永康市人民政府1号令予以公布,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对该市犬类管理的组织机构、相关部门对犬类管理所承担的职责、对犬类实行属地管理、准养审批登记制度等作了明确规定。

  三、狠抓落实犬类管理见成效

  一是明确步骤,细化《办法》。为认真贯彻实施《永康市城区犬类管理办法》,该市犬类管理领导小组及时制定出台了《永康市城区犬类管理实施方案》,明确城区实行犬类管理的指导思想、组织机构、限养范围、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同时,出台了《永康市城区犬类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具体明确规定了单位、个人申请养犬的条件和申报程序;明确获准养犬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的具体规定等。

  二是宣传发动,调查摸底。从6月上旬开始,犬类管理进入第一阶段,全面开展宣传发动,调查摸底工作。首先,开好三个会。召开市犬类管理领导小组成员、街道办事处负责人、社区居委会主任参加的动员会,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召开社区负责人会议,细化工作任务,根据各辖区的不同情况,提出具体要求;市犬类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召开全体犬类管理整治队员会议,传达上级精神,探讨工作方法,明确工作任务。其次,广泛开展宣传,营造舆论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通过宣传车、宣传栏、横幅表语等宣传途径,广泛开展宣传加强犬类管理的重要性必要性和我市城区犬类管理有关规定,同时,印制并上街向市民发放《致城区养犬户的一封公开信》和《关于开展城区犬类管理工作的通告》,宣传工作有声有色,看得见摸得着。再次,在广泛宣传发动的基础上,城管局组织力量,在相关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的积极工作下,对辖区内的养犬户进行了逐家逐户的调查摸底,对养犬户的姓名、犬只种类、数量等都作具体明确的登记。

  三是登记发证,查漏督办。从7月1日开始,各街道办事处抽调专门人员到城管理局统一办公,开展登记发证工作,对上门办证的养犬户进行逐个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养犬户发放准养犬只的牌证。根据登记发证的进展情况,市犬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发放进行通报,市分管领导等深入山川坛、西山等居委会督查犬只登记工作,各街道办事处对照通报认真开展查漏补缺工作。在各方的共同配合下,登记发证取得明显成效,至9月13日,养犬户主动上门办证达428只。

  四是集中整治,严格管理。从8月1日开始,市犬类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整治队伍,在严格培训的基础上,统一服装、亮证上岗,开始城区犬类管理专项整治,对全城区进行拉网式巡查,对不符合条件违规饲养的犬只和不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的犬只进行收容、捕杀。至9月13日止,共捕获收容犬只392只,同时,接受和查处群众举报30多起,犬患扰民事件明显减少,市民对犬类管理的满意度在提高。

  永康市城区犬类管理工作经过几个月的集中管理整治,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仍然存在不少问题,突出表现为部分养犬户主对政府的犬类管理工作“不习惯”、不理解、不支持、不配合,有的还有抵抗情绪,如当场撕毁宣传资料、拿来凶器恐吓等;犬只流动性大,乡下的犬只时常进城,在主街道东跑西跳,管理人员因缺乏依据而无从下手等等。加强犬类管理,规范养犬行为,是社会的公共责任,需要社会方方面面的共同参与,更需要广大市民的理解和支持。永康市人大常委会将继续深化对城区犬类管理工作的督办,为使人民群众真正得到实实在在的效益和长远的根本利益而继续努力。(徐湖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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