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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法律规定公民有养狗权利但不能骚扰别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1日07:58 东方网-文汇报

  美国现有4500万宠物狗饲养者,共养有6300多万只犬。如果不对市民养狗的行为进行规范约束,美国街头的局势恐怕比伊拉克还要糟。因此,美国有三部涉及到狗的法律,即《恶犬法案》、《联邦动物保护法》和《妨碍公共利益法》。法律赋予公民养犬的权利,同时又保护非养犬者不受骚扰的权利。

  在美国居民区内,犬吠不能超过三声,如果狗主人不能控制它叫出第四声,邻居就
可以报警。警方接到投诉电话后不敢怠慢,狗主人往往要受到相关法律的惩罚。

  此外每个州、每个城市、乃至每个住宅区,对养

宠物都有相关法律和规定。比如,带狗出去散步要给它系上皮带或戴口罩,需要定期打预防针。狗主人和狗保姆不能让狗在家里独自超过10小时。一些城市还专门指定有“遛狗公园”,一些草坪附近还专门备有收拾粪便的方便袋。

  美国的法律再多,要是狗们不守规矩,或主人不负责任,人们只能在法庭上见高低。在大多数人身伤害诉讼案中,狗主人要赔偿被咬伤者的医疗费、因此造成的工资或财产损失等。如果狗主人态度恶劣,或狗有咬伤过别人的记录,法官就要加重判罚狗主人。在法规面前,绝大多数美国人文明养狗。

  相关专题:文明养犬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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